聊出慾火!他撲倒前女友被喊卡挨告 獲2次不起訴處分理由曝

▲▼性侵。(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張姓男子因故和女友分手後,2人一時天雷勾動地火,準備和女友發生關係,不料最後卻被女方拒絕,張男也因此挨告。(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劉昌松、林冠吟/台北報導

一名張姓男子因故和女友分手後,張男前往女友住處和女友溝通感情問題,儘管2人已經分手,不過2人一時天雷勾動地火,正當他準備和女友發生關係時,卻在最後關頭被女方拒絕,張男也因此吃上官司。不過女友提告後,卻又向警方表示,「非常不希望提告」,但收到不起訴處分書後卻提再議。高檢署發回偵查後,檢察官仍認為張男罪證不足,再對張男做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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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張姓男子和女友交往後,2人因故分手,不過2人分手後,女友卻傳訊息向張男表示,「就算不是情侶,你還是會跟我做愛嗎?」,張男則回「還是會」。

事後,張男因故前往女友住處要和她討論2人的感情問題,2人一時性起,張男準備要和女友發生關係,未料女友卻在最後關頭明確拒絕張男,並怒對他提告強制性交未遂。

不過,女友向警方報案時卻表示「非常不希望提告」,卻又在收到張男的不起訴處分時變卦提再議。

高檢署發回偵查後,檢察官查出,女友在遭到張男「強制性交未遂」後,卻向張男傳訊約打線上遊戲,與一般被害者的反應不同,再次認為並無證據證明張男當時對女友強制性交未遂,對張男再次做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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