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男到礁溪搶銀樓!沒搶到還開槍打中老闆頭部 一審判7年

▲花蓮陳姓男子搶礁溪銀樓不成,朝老闆頭開一槍。(圖/記者游芳男翻攝)

▲花蓮陳姓男子搶礁溪銀樓不成,朝老闆頭開一槍。(圖/記者游芳男翻攝)

記者游芳男/宜蘭報導

宜蘭礁溪一銀樓,2021年10月6日晚遭花蓮陳姓搶匪搶金飾不成,遭女老闆母子反擊後,竟開槍傷及老闆頭部,搶不成的陳嫌,逃回花蓮住處,16小時後落網;宜蘭地院審結,以陳男犯非法持有改造手槍罪、殺人未遂罪、攜帶兇器竊盜、竊盜罪等罪,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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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錢花用的毒品竊盜前科陳姓男子,2021年10月6日由花蓮開車到宜蘭,先偷竊一輛機車,下午騎機車到礁溪某處停放機車,傍晚時,陳男戴黑色安全帽、穿白上衣、斜背包,在宜蘭礁溪市區巷內一銀樓附近查看地形路線,19時50分許陳男持槍進入要打烊的銀樓內,大喊「把金飾拿出來」,店內女老闆母子趁陳男未注意,拿起書冊、椅子猛擊陳男持槍的右手與身體,並大喊搶劫。

陳男搶金飾不成還遭強力反抗,慌亂之下開一槍,擊中站在櫃台後的老闆額頭,老闆雖挨槍,幸無生命危險。

搶銀樓不成的陳男逃出店外,徒步到他預放竊來機車地點,變身戴上鵝黃色安全帽、黑上衣,騎車在礁溪市區亂竄繞,之後再棄置機車,開自小客逃回花蓮新城住處,警方循線追查,16小時後在陳的住處逮人。

宜蘭地院審結,陳男犯殺人未遂罪,判4年6個月;非法持有改造手槍罪,判3年6月,併科罰金2萬元;攜帶兇器竊盜、竊盜罪部份,各判4個月、2個月,得易科罰金。不得易科罰金罰金部份,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得易科罰金部份,應執行有期徒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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