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介小模網紅到美加肉身淘金 「學霸雞頭」認罪罰10萬免囚

▲遭警方逮捕的掛國賣淫林姓女主嫌遭檢察官裁定15萬元交保候傳,神情疲憊的她拉下口罩遭民眾目擊。(圖/ETtoday資料照)

▲號稱「學霸雞頭」的林潔玲到案訊後交保15萬元,神情疲憊拉下口罩被民眾目擊。(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號稱「學霸雞頭」的北市女子林潔玲,靠著流利的外語能力,涉仲介約50名台灣女子到美國、加拿大賣淫,有人宣稱17天就賺進台幣25萬元,美國警方鎖定其中1名頻繁入出境的台籍女子揪出全案,通知我方檢警共同破獲林女經營的跨國應召站,台北地院審結,今依妨害風化罪判林女6月徒刑,同案共犯陳希聖與林聖超各4月徒刑,3人均緩刑2年,各須支付公庫5萬到10萬,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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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年31歲的林女和共犯今都沒到庭聆判。據悉,林女畢業於明星高中,考上知名大學,但畢業就為錢加入色情集團、夢想快速致富,且隨即自立門戶,透過「台北酒店經濟人Top飯局伴遊夜店酒吧」等帳號或群組,招攬網紅、小模甚至急需用錢的OL,到美、加的華人區肉身淘金。

由於林女外語能力流利,在美國當地有人脈,又標榜小姐出國「打工」,一個月保守估計可賺台幣120萬元以上,不少鶯燕趨之若鶩,經林女面試符合美加當地要求的運動型、大胸型或氣質、甜美等條件,就會安排出國,經營「Amy艾咪應召站」的林女也被稱為「學霸雞頭」。

據悉,林女旗下小姐雖須自費機票與國外的食宿,但每次性交易收費400美元到500美元,折合台幣1.1萬餘元到1.4萬餘元,或每小時加幣290元到320元,折合台幣約7000元,小姐實拿6成,就有到案的應召女供稱到加國工作17天,賺進台幣25萬元,還有應召女說出國不一定非得賣淫,也可單純陪酒聊天,收入一樣不錯。

▲美國警方通報我方檢警,共同查獲「學霸雞頭」經營的跨國應召站。(資料照/圖/記者張君豪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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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2020年)美國警方發現林女旗下一名應召女頻繁出入美國,攔查後,應召女承認到美國賣淫,美方同年9月透過美國在台協會AIT通報我方檢警,去年(2021年)2月搜索林女等人住處並約談。

林女應訊坦承面試應徵小姐,錄取後安排給美國當地的男子「GTO Kevin」接手安頓住宿,應召小姐依照顏值分級定價,條件極優的小姐,每次賣淫價格最高可達700美元,男客以當地華人為主。

檢方起訴林女和2名共犯從2018年到2020年,仲介約50名台籍應召女出國賣淫,涉犯妨害風化罪嫌,林女認罪,北院今判她6月徒刑,陳男與林男因招募小姐收取經紀費,各被判刑4月,3人均緩刑2年,林女須支付公庫10萬元,陳男與林男各須支付公庫5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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