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小隊長洩120筆個資 助老同學轉賣賺30萬...下場曝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23日公布15名中階幹部職位調整。(圖/記者邱中岳攝)

▲南港分局王姓小隊長涉嫌在信義分局任內洩漏120筆民眾個資遭起訴。(示意圖/記者邱中岳攝)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台北市警局南港分局王姓小隊長,涉嫌應警專呂姓同學請託,擅用警務系統查詢120筆民眾個資,讓呂轉賣給徵信業者獲利30萬元,王到案後一度矢口否認犯行,直到發現檢察官掌握充分事證才發現無從抵賴,台北地檢署15日依違反《個資法》等罪起訴王,並請求法院從重量刑,同案起訴被告還有呂男及2名徵信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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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警員涉嫌賣個資案,徵信許姓業務經理先前另案遭偵辦時,被發現竟然持有與警用系統格式相符的民眾個人資料,警政署驚覺內部資料外洩,經過比對,這些資料是任職南港分局偵查隊王姓小隊長在信義分局任職時所查詢,報請北檢指揮偵辦。

檢警2021年11月發動搜索約談,王到案否認犯罪,直到遭檢察官聲請羈押時,才吐露,過去警專同期的呂姓同學曾以可提供行案線索等藉口,請託他幫忙查個資,但呂可能趁他離開座位等機會,偷拍電腦螢幕上的查詢結果,最後王仍因涉嫌洩漏20多筆個資遭法院裁定收押禁見。

檢察官詹騏瑋指揮警政署政風室查處小組追查發現,呂男在2016年因私人因素退休後,已因另案遭通緝3、4年,幾乎人間蒸發,但比對相關車籍資料、就醫紀錄,懷疑呂為躲避查緝,剛換租新屋,經派員埋伏多時,發現呂為了隱藏形跡,都會刻意把汽車停在遠處,再步行一段距離去騎車回家。

呂男遭拘提到案後,坦承以每筆數千元不等價格,向王姓小隊長索取民眾個資,再轉賣給徵信業者,總計約獲利30萬元,檢警還原呂男的電腦發現,遭外洩的個資遠遠超過原先預期,高達120筆,至於取得個資的徵信業者解釋,資料是用做業務需求,或用來向潛在客戶證明徵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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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全案查無王姓小隊長與呂男之間的不法對價關係,無法證明有行收賄等貪污情形,檢察官調查後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假借職務機會非法利用個資罪、《刑法》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等罪起訴王姓小隊長,並請求法院依120個罪行分論併罰,從重量刑,同案被告呂男、徵信公司邱姓女副總經理、許姓業務經理也一併遭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