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抄期貨簽注站逮14人 開賓士保時捷...主嫌:1天可賺千萬

▲▼刑事局破獲嘉義和高雄共4處非法期貨簽注站,逮捕14人,該集團年淨賺上千萬元。(圖/警方提供)

▲▼刑事局破獲嘉義和高雄共4處非法期貨簽注站,逮捕14人,該集團年淨賺上千萬元。(圖/警方提供)

記者鄧木卿/台中報導

不法簽賭集團利用疫情期間,民眾常宅在家,透過台灣證券交易所發行加權股價指數(台指期)為投注標的,以作多、作空或漲跌,提供下注簽賭,美其名是投資「台指期」交易,實則為經營賭博投注站,年淨賺上千萬元,刑事局偵六大隊第六隊會同嘉義和高雄警方破獲4個簽注站,逮捕14人,4年來海賺8183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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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局第六大隊發現有不法集團利用疫情,經營地下期貨簽注站,專案小組調查認為已嚴重影響期貨市場發展及金融秩序,於是會同高雄市左營分局及嘉義市第二分局,在今年1月和3月陸續前往高雄左營區、大社區、三民區及嘉義縣布袋鎮搜索,破獲4個地下簽注站及各站負責人,分別是59歲鄭姓男子、70歲蔡姓男子、65歲王姓男子和60歲顏姓男子,加上底下成員共14人。

警方發現,該集團以台指期為投注標的,以作多或作空,漲、跌1點計價200元提供下注簽賭,再居中每口抽佣150至200元,吸引賭客博奕,當場查扣現值500萬保時捷1台、現值100萬賓士1台、帳戶存款(含現金)434萬2975元,不法獲利高達8183萬多元,粗估年淨賺上千萬元。一名嫌犯還告訴警方,去年疫情爆發後,某一天股市大跌,一天就賺一千多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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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呼籲,地下期貨業者常以電話、傳單或社交媒體招攬客戶,並以免交保證金、手續費及賺多賠少等話術鼓勵交易,民眾切勿冒然提供個人資料或進行投資,此類投資下注係屬對賭行為,且未經許可經營期貨交易業務,均已觸犯法律,訊問後,將14人依違反期貨交易法第112條及刑法第266、268條賭博等罪嫌,分別解送橋頭及嘉義地方檢察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