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友人KTV歡唱看上他女友閨密 趁爛醉撿屍下場曝

▲桃園市柯姓男子假借「濟公師父乩身」,揚言幫女子去除嬰靈為由,由妻子相邀騙至摩鐵做法趁機逼女子就範性侵得逞。(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高雄何姓男子趁機性侵未成年少女遭判刑。(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市一名何姓男子前年8月間約友人到鳳山區一間KTV歡唱飲酒,友人的女友帶了閨密小雅(17歲,化名)來一起同樂,一夥男女喝到隔天凌晨,小雅醉得不省人事,何男自告奮勇送小雅回家,沒想到竟趁機撿屍,帶回自己家性侵得逞,小雅一度輕生,事後在友人鼓勵下提告,高雄地院審理後,依趁機強制性交罪判何男3年2個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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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何男是在2020年8月6日晚上10時許,約了一票友人到鳳山區一家KTV唱歌、喝酒,其中一名友人的吳姓女友約了閨密小雅一起來,一夥人喝到隔天凌晨1、2點,小雅此時已不勝酒力醉倒。

何男這時自告奮勇要送小雅回她家,隨即帶著小雅搭UBER將她帶回自己家,趁小雅在房間休息時,先趁機摸胸部,遭小雅表示「不要用」拒絕後,仍強行脫掉小雅的衣服、褲裙、內衣及內褲,性侵得逞。

小雅事後身心受創,還一度企圖輕生,所幸閨密小雅左手有割腕的痕跡,經詢問後,小雅才說出被性侵一事,閨密立即陪著小雅到警局報案。

法院審理時,何男的律師辯稱,何男已經與小雅和解,並賠償完畢,且何男是酒後失態,一時性起才犯下惡行,希望請求減刑輕判,但法官認為小雅在案發後身心受創甚重,以致割腕輕生,損害非僅以金錢賠償即可填補,因此仍依法判處何男徒刑3年2個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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