誆「150萬搓案子」!苗縣議員羅貴星詐欺未遂 法院認證司法黃牛

▲民進黨將提名羅貴星參選2020年苗栗海線立委。(圖/翻攝自羅貴星臉書)

▲民進黨籍苗栗縣議員羅貴星。(圖/翻攝自羅貴星臉書)

記者莊智勝/苗栗報導

民進黨籍苗栗縣議員羅貴星,遭檢方指控在2020年5月間向經營窯廠渡假園區的廖姓老同學謊稱,其有土地堆置廢棄物違法之疑慮,但他與檢調人員關係良好,要求廖給付150萬元擺平此案,雙方經討價還價後羅降價到50萬,但廖仍半信半疑,轉向調查人員詢問,全案因此曝光。苗栗地院一審依詐欺未遂判羅貴星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羅不服提出上訴,台中高分院仍維持一審原判,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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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2020年5月間,羅貴星致電廖姓男子,聲稱其經營的渡假園區停車場被檢舉違法傾倒廢棄物,檢調機關已經立案著手調查,但他與檢調人員關係良好,只要廖男支付150萬元,就可以把「案子弄掉」;但由於150萬元數目龐大,廖男直言金錢籌措困難,雙方討價還價後,羅貴星主動降價到50萬元,但廖對羅所言仍有疑慮,遲遲未給付金錢。

羅貴星眼見廖男不為所動,頻頻打電話、傳訊息,但皆未獲得回應,隨後還親赴渡假園區找人,並請託廖男女兒代為聯繫,但廖仍拒不付錢,並轉向調查人員詢問此事,全案因此曝光,法務部調查局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立即將羅移送法辦。

苗栗地院一審時,羅貴星否認犯行,稱廖男與他是老同學,是廖致電向他再三請託,基於同學情誼、以及選民服務,才會順著廖男的話回應,且雙方過程中從未提及金錢,自己也沒說過「可以把案子弄掉」;但一審法官不採信羅辯詞,依詐欺未遂判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

羅貴星不服上訴二審,台中高分院審酌後,認為羅的行為已足以讓民眾誤認可透過民代向公務機關施壓行賄,影響公正性觀感,且羅犯後仍以「選民服務」為由狡辯,因此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原判,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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