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戀老闆娘!前員工持刀脫光跨坐想硬上 她救了自己全靠這動作

▲桃園市吳姓男子分別在前年5月與去年9月間,邀約某女子在酒吧喝酒,趁其酒醉意識不清後載至摩鐵性侵得逞。(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台東一名民宿前員工,因愛慕老闆娘加上了解其習慣、作息,竟持刀潛入臥室企圖硬上。(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林冠吟/台東報導

台東某民宿前員工因愛慕老闆娘,加上過去曾一起工作,相當了解老闆娘的作息與生活習慣,竟在去年8月清晨,持水果刀潛入老闆娘的臥室,意圖對其性侵,所幸老闆娘機警,先是安撫前員工的情緒後,再暗中向房務求救,才得以逃脫。台東地院審理後,依攜帶凶器侵入住宅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前員工有期徒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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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某民宿一名員工儘管已經離職,但仍相當熟悉該民宿老闆娘的生活習慣與作息,由於前員工對老闆娘存有好感,其竟在去年8月清晨,持水果刀潛入老闆娘的臥室,先是脫下全身衣物,僅穿著一條內褲,跨坐在老闆娘身上壓制老闆娘後便對其上下其手,老闆娘因此驚醒並試圖反抗,但前員工見狀卻開始揮舞水果刀,還將刀抵在老闆娘的胸口。

老闆娘擔心再次反抗恐會被前員工傷害,於是轉移策略,先安撫前員工的情緒,再伺機暗中拿出手機傳訊息向房務求救;房務接獲求救訊息後,見大門均被反鎖無法進入,急忙從窗戶翻進來查看狀況,前員工見狀則立即躲起來,房務和老闆娘則趁機逃離房間,並報警處理。

台東地院審理後指出,審酌前員工正值青壯年,因故離職後,僅因為愛慕老闆娘,就只穿內褲潛入老闆娘的臥室,意圖對其性侵得逞,造成老闆娘因而身心受創,且事後老闆娘拒絕和解,並拒絕前員工提出任何金錢賠償,法官衡量前員工犯後坦承犯行,其無業並需撫養4名未成年子女來看,認為前員工缺乏尊重他人性自主權及健全發展兩性關係,依攜帶凶器侵入住宅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前員工有期徒刑4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