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打雷了!撿屍運將發重誓:不敢了 見醉女上車又凍未條下場慘爆

▲▼性侵,家暴,暴力。(示意圖/達志影像)

▲酒醉女乘客遭小黃運將高男非禮,又推又踢奮力保住清白。(示意圖/達志影像)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新北一名開小黃的高姓男子曾因非禮女乘客挨告,一度獲判無罪,他聆判後發重誓:「再也不敢玩女人了!」不料他2017年另侵犯一位酒醉女乘客,卻辯稱怕對方吐在車內而拿塑膠袋給對方備用,最高法院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判他3年10月徒刑定讞,女方提告求償,新北地院判高男與車行連帶賠償12萬元精神慰撫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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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男(59歲)曾於2014年將一位酒醉女乘客載到旅館開房嘿咻,一、二審被依乘機性交罪判刑4年8月,他堅稱和女方性交易但沒帶錢被誤會,更一審與更二審接連判他無罪,高男2019年聆判受訪,自稱未婚、菸酒不沾,「就是好色」,並發重誓:「再也不敢玩女人了!」

不過高男好色惹禍不只這一樁,2017年9月14日凌晨0時許,高男在北市搭載本案受害女子回新北蘆洲,途中見女方頗有醉意,攀談得知女方慶生與朋友多喝幾杯,以為有機可趁,竟邊開車邊伸手到後座碰觸女方大腿,女方嚇得脫鞋盤腿到椅上躲避,高男索性停在一處昏暗路段,鑽進後座對女方又親又摸。

女方手推腳踢,頻呼:「趕快送我回家!」高男被女方踹下車,才罷手繼續開車,女方力持清醒,連打幾通電話要男友下樓等候,但不敢明說發生什麼事,以免激怒身材高壯的高男橫生枝節,也怕男友衝動出事,直到男友付清車資、高男匆忙駛離後,女方緊繃情緒放鬆,才大哭說出實情。

高男挨告到案一概否認,辯稱女方上車「就從後環抱我,要我送她生日禮物」,他怕女方吐在車裡,才停車拿塑膠袋給女方備用,不但沒輕薄女方,反而被女方踢好幾腳,高男更推稱若真有其事,女方怎沒趁隙逃出車外,或打電話求救。女方男友證稱,若當時知道,「一定會打他(高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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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審法官始終認定高男的確非禮女方,但二審認為僅達性騷擾程度,輕判他4月徒刑。更一審跟一審見解相同,指高男在女方已明確抗拒時仍繼續侵犯,且時間不短,又利用駕駛計程車載客機會犯案,均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判刑3年10月,最高院今年(2021年)8月駁回高男上訴,維持更一審判決定讞。

女方另提告向高男求償50萬元精神慰撫,並要求僱用高男的車行負連帶責任,高男依舊否認犯行,車行也拒賠。法官認定高男犯行屬實,而車行按月向高男收取1200元管理費,高男既在執業時犯案,車行就有僱用人監督不周責任,衡酌雙方經濟能力後,日前判決高男與車行連帶賠償女方共12萬元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