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社會做功德! 桃園即日起公開徵求自薦或推薦各區調解委員

▲桃園公開徵求自薦或推薦各區調解委員

▲調解委員「止息紛爭,疏減訴源」是做功德視為榮譽職。(圖/資料照/市府提供)

記者楊淑媛/桃園報導

桃園市各區公所的「調解委員」,被有意擔任者認為「止息紛爭,疏減訴源」是做功德,而視為榮譽職,各方極力爭取。市府19日指出,新任調解委員即將全面遴選,各區公所為廣徵符合資格條件且具調解服務熱忱人員,即日起迄11月16日,公開徵求自薦或推薦各區調解委員;新任調解委員任期於2022年7月1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市府指出,調解委員面對民眾之間的糾紛,除需有法律認知及公正客觀的態度外,更需要具備耐心與細心,才能妥善化解各種爭端。桃園市13區調解委員會去年調解1萬1989件,調解成功比率80.4%,突破往年不到80%的門檻。

而桃園市調解案以交通行車糾紛9306件最多,其次為債權債務侵權1428件,第3名是侵占物品232件,法務局指出,交通事故調解多為受傷或車損理賠,遴選調解委員時會考量是否熟悉交通法規或具汽車修理專業背景。

市府表示,調解委員任期為4年,為鼓勵桃園巿各區調解委員會委員在職加強法律或其他專業知識的學習,例如為了提昇區域性調解委員會委員的專業能力,桃園巿楊梅區公所和開南大學法律系合作成立「法律菁英班」,讓不同背景的調解委員,增加法律方面的專業素養,以及增進調解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