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鼎智/綜合報導
新冠肺炎疫情未停,3級防疫警戒也從5月中延長至7月12日,而為了減少民眾外出、並配合3級警戒,環保署也公告機車相關排氣檢驗的辦理期限,可延後至今(110)年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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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規定,領牌且出廠滿5年以上機車,每年皆應進行1次排氣檢驗,並在行照原發放月份前後1個月內完成,若不符合排放標準則應在1個月內複驗。不過因疫情影響,為了讓民眾配合疫情警戒措施、或因執行居家隔離等導致無法在期限前檢驗,環保署也決定延長機車排氣定檢及複驗期限至年底。
環保署表示,出廠滿5年且行照發行月份為4-10月的機車,110年定檢期限延長至110年12月31日止;同時4月15日至11月30日期間,經定期檢驗不合格、需完成複驗者,也同樣延長至12月31日止,請民眾不用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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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若機車排放定檢過期的話,將會開罰500元;而未符合排放標準、且也未在1個月內複驗完成者則將開罰1,500元,超過6個月則可開罰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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