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公布「225條」同等待遇清單 台資可註冊為陸企

▲▼福建平潭綜合實驗區的一處新建樓房             。(圖/CFP)

▲福建平潭綜合實驗區的一處新建樓房 。(圖/CFP)

記者陳政錄/綜合報導

新年伊始,作為大陸對台工作的灘頭堡,福建省台港澳辦1月2日在既有政策基礎上,公布全文共225條的「台胞台企同等待遇清單」,涵蓋經濟、社會、文教、便利化等四個領域,第一條保障台資在當地享有投資權、財產權、收益權、處分權,且在福建自貿區內的台資企業,可申請註冊為大陸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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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台港澳辦指出,為積極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加快建設台胞台企登陸第一家園,福建省各地市各部門,陸續推出一系列提供台胞台企同等待遇的優惠政策措施,近日經辦公室匯集後,向社會公布首批225條同等待遇清單。

▲福建省台港澳辦發布對台225條同等待遇措施彙總。(圖/福建省台港澳辦官方網站)

分類來看,225條中經濟領域共有133項,涵蓋台資的權益保障、行業准入、醫療衛生、農業合作、文創旅遊、用地需求、金融服務、財稅服務、通關服務等方面;社會領域有66項,包括衣食住行、就業創業、醫保社保、人才待遇、司法服務、參政議政、基層治理等方面;文教領域有17項,涵蓋台胞子女就讀、招錄招考、獎助學金、課題申報、體育活動、文教交流等方面;便利化領域有9項,涉及金融便利、出行便利、就醫便利、辦證便利、醫保核銷便利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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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資企業方面,包括在福建自貿區內的台資,可申請註冊為大陸企業,以及台資可設立銀行等金融機構、發電廠可並網運行,允許投資水電站等基礎建設、參與5G研發等新基建和相關免稅措施、與大陸院校合辦學院、農業企業申請相應補貼,兩岸影視作品可在平潭開展版權交易等。

在地方特色措施上,福建省還針對對台交流深化的地區如福州市、平潭綜合實驗區等,提供有關企業落戶獎勵、農業補助、在平潭銷售的部分產品可採繁體中文標籤、首創「台商台胞金融信用證書」等進一步的同等待遇,

生活便利上,福建省明確台胞台企可展開人民幣存款、匯款、現鈔兌換等業務,還有支持銀行開戶辦理相關業務,以及「來閩台胞可申領臨時駕駛許可,不用考試直接核發,最長一年」,和持續為台灣民眾就醫、辦理訴訟等提供便利。

從現有公布的清單來看,225條數量雖多,但實際上主要來自大陸2018年、2019年公布的31條、26條對台措施,尤其多項執業、職業資格認證和申請補助補貼、取得同等待遇的資質等;同時,還有福建省頒布的66條措施和省內各省市的相應政策,以及兩岸交流近30年來的各項對台政策彙總等既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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