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虐死97歲公公遭重判15年 母淚訴:我是罪魁禍首!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庭大廈,臺灣高等法院(圖/記者季相儒攝)

 ▲女子虐殺公公,高等法院二審改重判15年。(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士林戚姓女子2018年底,連續2天以沖冷水、噴殺蟲劑、腳踩等方式,虐死97歲公公,犯後坦承因沒吃藥,導致精神病症發作。一審判決無罪,但高院二審10改重判15年。戚女母親出庭聽判,聽完宣判後,她哭著表示,先前一直反對這場婚姻,因為「病人怎麼照顧病人」;之後她又叫女兒停藥,「我才是罪魁禍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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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發生於2018年底,根據檢方起訴指出,戚女因不滿丈夫被公公當成搖錢樹,對公公充滿怨懟,從2018年12月20日起,連續2日因公公不願午睡、上廁所,戚女情緒失控,趁丈夫外出上班時,把公公拖到浴室沖冷水、噴殺蟲劑,甚至用長刷、腳踏等方式,把公公肋骨打斷多根,凌虐致死。她犯案後一度遭羈押,後因精神疾病獲裁定交保,檢方依照「家暴傷害致死」罪嫌起訴,一審法院審理後,認為她行為時受精神疾病影響而失去辨識能力,判決無罪。

案經上訴,高院二審改認定戚女具有殺人犯意,利用諸多凌虐手段,殺害公公,因此改依照「家暴殺人罪」,重判15年。戚女、丈夫等人均未出庭聽判,僅戚女母親出庭聆聽宣判。

戚母聽判完後走出法庭,第一句話就說「我不服氣!」接著開始訴說女兒苦命的過程。她指出,女兒與女婿2012年開始交往,因女婿在大陸工作繁重,經常不在家,所以女兒就住進當時還未結婚的女婿家中,照顧公公。但因公公常送急診,女兒自己也有精神疾病,2014年間女兒因照顧壓力太大而大發病,被送進松德院區治療。

雖然醫師說按時服藥就能控制女兒的病情,但戚母還是反對2人結婚,因為「病人怎麼照顧病人?」不過女兒深愛著女婿,2015年間2人偷偷登記結婚。戚母知道後極力反對,押著女兒辦理離婚,但2人還是持續交往,女兒當時也按時服藥控制。2018年10月間2人又復婚,因數年未曾發病出狀況,戚母不再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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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復婚前,戚母認為吃藥對身體不好,希望女兒停藥;另外戚母也認為女婿瘦弱蒼白,希望女兒能從食補方面幫助女婿,因此告知女兒要將心思放在廚房,結果女兒反而與女婿家中的外傭交惡,被外傭排擠。復婚後的2018年11月,戚母打電話詢問女兒狀況,這才發現女兒停藥後狀況極差,這時女婿將外傭撤換,照顧公公的責任就落在戚女身上,1個多月後,就發生慘劇。

戚母受訪過程中,不斷哭泣,說女兒因長期吃藥,早就已經停經,臉也變形,身材浮腫,最後更因為照顧壓力太大,犯下本案。她多次說「我才是罪魁禍首!」她認為本案應該判無罪,她要求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