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SARS補貼還多!民航業紓困辦法出爐 緩收使用費、防疫物資實報實銷

▲▼防疫,機場,口罩,出入境,交通,旅客,地勤,桃園機場,桃機,出國,流感 。(圖/記者李毓康攝)

▲受疫情影響,航空業運量慘跌。(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賴文萱/台北報導

新冠病毒(COVlD-19)全球延燒,交通部指出,這次疫情有別於SARS,對國際航線的衝擊大於國內航線,國際航線運量2月已減少約50%,確實有協助紓困的需要。行政院已於12日核定相關紓困振興,針對民航業實施多項優惠補貼,希望協助業者度過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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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於12日核定「交通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交通部也於同日發布實施,該紓困辦法第8條、第9條及第12條針對本次受疫情影響頗大的民航業訂有多項優惠補貼措施。

包括對飛航國內、國際及兩岸航班的民用航空運輸業補貼其降落費、房屋使用費、土地使用費、維護機庫使用費、飛機修護棚廠使用費,自109年2月1日起開始實施,為期一年,地勤業、空廚業也同樣對其房屋使用費、土地使用費等給予補貼。

▲交通部拍板航空業紓困,補貼多項規費、防疫用品等。(圖/記者李毓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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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針對民用航空運輸業維持正常營運資金之融通貸款利息,以及民用航空運輸業及地勤業配合執行防疫措施所需費用也均給予補貼。為進一步協助業者,民航局及機場公司並宣布將緩收業者相關費用4個月。

交通部表示,為了解業者需求,已與航空業者座談,並將業者反映意見納入紓困辦法內容,擴大補貼範圍,增加具體協助做法,包括將原僅針對飛航國內航班之航空公司補貼的房屋使用費、土地使用費、維護機庫使用費,於國際及兩岸航班也納入適用範圍。

就補貼後應繳的費用也比照國內航線項目緩收4個月,包含場站使用費、噪音補償金、房屋、土地及機庫使用費等;另對同樣受此波疫情影響的地勤業及空廚業,同樣予以緩收,以減輕業者之現金流壓力,未來視疫情狀況,有需要將再延長實施。

▲這次方案遠較過去SARS期間還更優惠,交通部表示,希望全力協助業者度過難關。(圖/記者李毓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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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補貼民用航空運輸業及地勤業配合執行防疫措施所需費用部分,則以實報實銷為原則,包括為供航空器機組員、旅客及航空站第一線工作人員使用的耳(額)溫槍、口罩及手套等防疫物資,以及航空器消毒費用,均有補貼,民航局並已訂有作業要點,預計下周即可公布實施,受理業者提出申請。

交通部進一步表示,對於現金流壓力較大的民用航空運輸業,於本次紓困辦法中特別對其維持正常營運資金的融通貸款利息給予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一年,最高按中華郵政公司一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計算,但要求於利息補貼期間融通貸款應優先支付員工薪資;但違反者,將收回補貼之利息,以期善用政府資源,達到優先照顧員工的目的。

另外,為全力協助各機場業者維持營運,交通部也針對機場餐飲賣店、免稅商店、一般商店、商業廣告等業者,加大補貼額度,於紓困辦法中明定三級補貼方式。若業者所在航廈或航空站客運量為前一年同一月份50%以下者,即全額補貼其房屋使用費、土地使用費、權利金;客運量為前一年同一月份50%以上,未滿80%者,則以客運量比例扣除50%計收,以運量為去年同期60%為例,業者只要繳交10%租金及權利金,其餘90%租金由政府給予補貼;客運量達前一年同一月份80%以上,則按減少幅度等比例給予補貼,同樣也宣布將緩收業者相關費用4個月。

交通部強調,本次紓困辦法擬定過程,已充分傾聽民航業者聲音,提出遠較過去SARS期間優惠的紓困措施,希望全力協助民航業者共同渡過難關,並早日恢復榮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