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新歡眼紅!67歲男闖舊情人家「毆打、脫褲猥褻」...手臂遭菜刀砍傷濺血

▲▼性侵,猥褻,騷擾,綁架,家暴,虐待,性虐待。(圖/pixabay)

▲梁男懷疑王女另有新歡,對其進行猥褻、毆打。(示意圖/pixabay)

記者洪珮瑄/綜合報導

湖南省常德市一名67歲梁姓男子日前與前女友王女分手,其後認為對方另有新歡,2次闖入王女的家中,對其進行毆打、脫褲等羞辱。期間,王女忍無可忍,直接拿菜刀砍向梁男,以致於對方手臂當場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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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陸媒報導,梁男當時來到王女家中,對其動手毆打,隨後又脫下對方的褲子進行羞辱。事後,王女為了自保,起身到廚房拿了一把刀,並且砍向梁男。據悉,梁男當時直接用右手阻擋,以至於右手臂被砍傷而濺血。

梁男事後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王女賠償醫藥費、殘疾賠償金等,共約71,597元(人民幣,台幣約30.9萬元)。不過,法院經審認為,王女持刀將梁男砍傷,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因此判王女賠償梁某14168.38元(台幣約6.1萬)。

▲王女當時為了自保,從廚房拿菜刀砍向梁男。(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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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在一審宣判後,王女不服判決,並提出上訴稱,自己是在梁男欲實施性侵行為的情況下,為了自保而將其砍傷,不應對對方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事後,法院明查後認為,王女的行為的確是正當防衛,而梁男對其實施毆打、脫褲,屬於採取暴力方法猥褻、侮辱婦女,是對王女人身權益的侵害。

最後,湖南省桃源縣人民法院於近日再度判決該案,法院指出,一審判王女賠償梁男14168.38元(台幣約6.1萬)已撤銷,並駁回梁男的訴訟請求,但雙方此前經調解,王女已賠付的8000元(台幣約3.4萬),梁男可以不予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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