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末日槍決 廢死聯盟:以暴無法制暴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法務部長已於101年12月20日令准曾思儒等6人死刑之執行,並於101年12月21日執行完畢。反廢死聯盟也於死刑執行完畢後,迅速發出聲明稿「死刑沒有嚇阻犯罪的效果」,強調「以暴並無法制暴,暴力是一個期待和諧的社會所最不需要的,無論用哪一種形式來呈現、用哪一些理由來支持。」

廢死聯盟表示,「我們非常遺憾政府再次執行死刑。這次執行似乎是肇因於人民對於台南割喉案等重大謀殺案的不安。」指證歷歷地說,剖析台灣近19年的數據,死刑的判決數量以及槍決執行數量,跟重大暴力犯罪率之間,並非相關,甚至,在2006至2009年停止執行的4年間,暴力犯罪率顯著下降。「這些事實可以說明,死刑與暴力犯罪率之間並無必然關連。」

▲圖為廢死聯盟聲明稿刊載之死刑判決、槍決與暴力犯罪率數據。(圖/取自廢死聯盟官方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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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聯盟聲明稿中,也請大家一起思考,台灣於2010年重啟執行槍決4人後,2011年槍決5人,也有16件死刑定讞,2012年迄今已有7件的死刑定讞,相較於其他國家,目前台灣的死刑,事實上是處於非常活躍的狀態,然而,我們卻沒有因此而感到更有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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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聯盟也對政府提出質疑,台灣政府右手簽署兩公約,左手卻加速扣板機的速度。回顧2010年,我們看到血淚斑斑。但在2006年到2009年間暫停執行死刑的期間,犯罪率並未上升,在一些民間團體的努力及監督之下,被害人保護的議題、替代方案的措施都已經開始討論。但重啓執行後,大家關注的就只是「下一個該殺誰?」而真正重要的議題反而被排擠了。

聲明稿於文末對政府提出10項建議,包含暫停死刑執行、提出台灣邁向廢除死刑的步驟、「加強被害人保護制度」、死刑執行訊息應透明、加強推動法官、檢察官的國際人權法教育、加強與落實監獄的教化功能、建置嚴格的假釋審核機制及假釋後的更生輔導、改進待決死囚在監所中的人道處遇方式、重新思考死囚器官捐贈的倫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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