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對我很好」被猥褻男學生&家長求情法官 桃園狼師獲緩刑

▲被害家長與學生向法官求情,桃園狼師判緩刑與義務勞務。(圖/ET資料照)

▲被害家長與學生向法官求情,桃園狼師判緩刑與義務勞務。(圖/ET資料照)

記者楊淑媛/桃園報導

「法官先生,他對我兒子很好、希望判輕一點…」桃園某國中陳姓代課男老師於2016年起涉嫌相繼對7名男學生有猥褻等不當行為,經家長獲悉後提告,但在法院審理時,因與被害家長達成和解,且被害學生、部分家長向法官求情,桃園地院今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猥褻等罪判處他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另需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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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內容指出,未婚的陳姓男老師(35歲),在桃園某國中擔任代課老師期間,除了教英語並兼帶排球隊,竟涉嫌從2016年起相繼對7名男學生隔褲撫摸生殖器;或邀男學生到家中共浴,再趁機撫摸下體等猥褻不當行為。

其中,一名學生英文考87分,竟遭陳師捏蛋,被害學生當場痛哭;該名學生有次在校昏倒,陳師竟打電話說:「我好擔心你,我愛你!」而陳男也要求排球隊員不能任意交女友,一名畢業升上高一的被害學生,因與同校一名女同學互有好感,在臉書 PO上訊息,竟被陳師致電指責男學生:「對感情不忠!」

前年底,其中一名被害學生和同學返校拜訪另一名女老師,恰巧被陳師撞見,把他叫到一旁講話後,女老師隨後聽見2名學生互問:「他又找你去他家洗澡嗎?」好奇探詢後才揪出陳師的劣行,並回報學校轉告家長後提告。

事後,陳姓狼師雖因此遭學校解聘,但在法院審理時,因與被害家長達成和解,且被害學生都稱他是好老師、也有家長向法官求情「他對我兒子很好、希望判輕一點」等,桃園地院今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猥褻等罪判處他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另需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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