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港口設施保全及船岸災害防救 展現聯合應變成果

▲海巡署南部分署第11岸巡隊等單位辦理聯港口設施保全及船岸災害防救應變演習。(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海巡署南部分署第11岸巡隊等單位辦理聯港口設施保全及船岸災害防救應變演習。(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因應港口設施保全及船岸災害防救工作,海巡署南部分署第11岸巡隊,會同台電公司興達火力發電廠、台南海巡隊、保警第二總隊、高雄市消防局第5大隊第2中隊永安分隊,10月25日在興達火力發電廠港口辦理港口設施保全及船岸災害防救聯合應變演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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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署指出,「107年台灣電力公司興達發電廠港口設施保全及船岸災害防救聯合應變演習」,藉以檢驗安全防護作為、動員準備、緊急醫療救護、消防及警力支援活動、災害防救等各種緊急應變機制之運作能力,現場觀摩嘉賓更是讚聲連連。

演練操演項目置重點於「事故發生與通報」、「成立海難災害應變中心及前進指揮所」、「海難救援」、「由污染事件緊急處理程序」、「油污清除作業」及「後續環境復原與求償作業」等6項,演練動員4艇次、3車、108人,使觀摩與會人員皆能瞭解當有重大海洋油污染緊急事件發生時,必須立即通報並且迅速成立應變系統,及時有效整合各項資源、取得污染處理設備、專業技術人員,以共同達成安全、即時、有效且協調之應變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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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岸巡隊表示參演除展現各單位平日訓練成果外,更結合地區救生能量與橫向救援聯繫機制,提升港口設施保全及水域救生救難工作,另呼籲若於港口或岸際發現重大汙染事件,隨時可利用行動電話或市話撥打「118」海巡報案專線電話,海巡署將立即提供協助,於最短時間內及時防治處理,以控制污染所帶來的環境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