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寶強世紀大復仇!「小王經紀人」宋喆A錢判6年 網:大快人心!

▲▼王寶強,宋喆,馬蓉。(圖/翻攝自微博)

▲王寶強曾爆料前經紀人宋喆(右)與前妻馬蓉(中)有一腿。(圖/翻攝自微博)

記者楊子萱/綜合報導

大陸男星王寶強日前控告前經紀人宋喆,說他利用總經理及經紀人的職務便利,偷A王寶強工作室的收入達人民幣232.5萬(約新台幣1036萬),法院18日審理後,初審宣判宋喆犯職務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王寶強2016年曾爆料宋喆和自己前妻馬蓉有一腿,所以這個判決也被網友們稱為「世紀大復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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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喆初審確立有期徒刑6年。(圖/翻攝自京法網事)

經法院審理,宋喆2014年至2016年在王寶強(上海)影視文化工作室任職期間內,和另個被告人修雨樂一起虛報演出、廣告代言費,來侵占王寶強工作室的演出、廣告代言等收入。其中,修雨樂就A了167.5萬元(約新台幣746萬)。

修雨樂在案發前,擔任西藏某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外聘藝人的統籌,他和宋喆去年9月因涉嫌職務侵占罪被抓,經調查後發現,共計232.5萬的贓款已被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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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近一年的審理,王寶強律師張起淮今年7月曾發文,「宋喆、修雨樂涉嫌職務侵占罪一案,開庭結束。宋喆當庭認罪,請求法院從輕處罰。」

法院初審結果在本月18日出爐,被告人宋喆和修雨樂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一款、第二十五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確定判處宋喆有期徒刑6年、修雨樂有期徒刑3年,並須返還王寶強工作室232.5萬人民幣。


▲右一為宋喆,右二為馬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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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寶強曾在2016年爆出前妻馬蓉和已婚經紀人宋喆搞外遇,兩人到目前都還在打離婚訴訟,而如今宋喆當庭認罪侵占財務,一審被判6年有期徒刑,讓不少網友直呼痛快,「這就是報應」、「大快人心」。

不過,馬蓉至今還是極力否認有出軌行為,並稱與宋喆是「同事關係」,甚至還曾爆料他們在離婚前,王寶強經常以打高爾夫球的名義往返成都,直到《大鬧天竺》開拍時,她無意間聽到劇組的人說王寶強有女朋友。對於外界指責她鮮少前往為老公探班,她表示,「原因就在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