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老林」創辦人挨告詐欺 原告:不還錢又說我搶商標

▲▼台北地檢署,地檢署外觀,地檢署,受理申告,招牌LOGO             。(圖/記者何雨忠攝)

▲正老林創辦人林武棋被控詐欺、妨害名譽等罪,檢方認為全屬民事糾紛,不起訴處分。(圖/資料照)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知名老店「正老林」羊肉爐創辦人林武棋被告向吳姓好友借款300萬,並協議轉讓商標,合作重組新公司,但吳男認為林男根本沒有合作誠意,還被指控是來搶商標的,提起詐欺、妨害名譽及違反《商標法》告訴。台北地檢署偵結,認為全案為民事糾紛,林男部分不起訴,至於商標部分,10加盟商並不知情相關問題,也一併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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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立於2004年的正老林羊肉爐,相當受到饕客歡迎,但創辦林武棋因轉投資失利,找上吳男商界300萬元周轉,並承諾轉讓「正老林」商標,交出配方、技術、加盟商契約移轉、供貨收入等,並共組新公司,共同經營。

雙方原本簽下協議書,林男順利取得300萬借款,但吳男發現,林男不僅未履約,交出來的羊肉爐配方也根本不對,300萬借款也未按協議清償。又林男竟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控訴他根本是來搶商標的,吳男認為被騙,還被詆毀名譽,因此提告詐欺及妨害名譽。

另外,吳男認為,10家加盟店在林武棋轉讓商標後,還持續使用「正老林」三字為招牌,也因此對10名加盟店負責人提告違反《商標法》。

台北地檢署偵辦後,認為加盟商部分,因並不清楚林男與吳男的商標轉讓等問題,沒有犯意,通通給予不起訴處分。詐欺與妨害名譽部分,因全案屬民事糾紛,林男所說的話為自身感受,也無犯意,同樣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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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民事部分,林武棋與兒子被控違約,還將總店店名更改後,繼續在原址營業,遭求償2297萬元。台北地方法院日前審理,法官判決包括吳男的借款300萬元、總店營收110萬6068元,加上懲罰性違約金200萬,林武棋父子等人應連帶賠償610萬6068元,其餘之訴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