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警怒!安居專案「檢察官指揮才有績效」 刑事局:重視成效

▲「安居專案」執行1個月,抓獲525人查扣價值3.5億3級毒品。(圖/記者柳名耕攝)

▲警政署長陳家欽(藍襯衫)與高檢署檢察長王添盛(中山裝),25日出席安居專案記者會。(圖/記者柳名耕攝)

記者柳名耕/台北報導

警政署與高檢署聯手第二波「安居專案」,25日早上在刑事局進行成果記者會,不過有媒體報導,基層員警在抱怨,這個專案裡要有運輸、販賣、轉讓甚至要有檢察官指揮才算績效,只要檢察官不同意指揮就不算數;刑事局回應,這次專案的目的是針對阻斷毒品在源頭,但是同仁在查緝藥腳的評分並不受影響。

25日上午刑事局舉辦「安居專案」成果發表會,共查獲價值3.5億的三級毒品,成果相當斐然,不過有基層員警砲轟,這次安居專案的評比,是要有運輸、販賣、轉讓,甚至要有檢察官指揮才算績效,在辦案件時還要看檢察官的臉色,只要檢座不同意指揮,分局就不算分數。

刑事局則表示,以往警察不斷地查緝毒品,案件很多、績效很好,但是毒品問題卻未見減少,經統計警方之前移送的毒品案件,羁押率只有20%;警察查緝的毒品案很多,但是到地檢署抓了就放;所以才突破傳統的思維,採取精緻的偵查,將毒販押起來,減少再出來販毒,阻斷毒品的供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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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安居專案的重點是在查緝藥頭、毒品來源,目的是阻斷毒品的供給面,因此對製造、販賣、運輸毒品列為評核項目,在查緝藥腳的部分,獎勵還是依舊,不會因此減少績效。

而安居專案也是為了提高羈押率,把毒販關起來,讓毒蟲減少接觸毒品的來源,所以才會要求員警在辦案時讓檢察官指揮,不是只重視績效、更重視實際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