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榔西施跟我嘿咻」議員助理選服竟性侵 人妻要接小孩逃不了

▲▼人口販賣,人口販運,賣淫,性侵,性販運,人蛇,非法賣淫,性犯罪,傷心,憂鬱(圖/免費圖庫Pixabay)

▲人妻當時對被告說,「快12點了,我要接小孩下課」,但仍慘遭狼爪。(圖/示意照/翻攝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俊宏/高雄報導

高雄市一名擔任議員助理的陳姓男子,在進行選民服務時,竟在車上對人妻指侵,嚇得對方大喊「阿吉大仔不要這樣」,後來又說要包6000元紅包道歉,「我吉仔老大…不會再對妳怎樣,是不是,我不是人。」高雄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判陳4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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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人妻為處理房屋因增建、違建而與承包商、 拆除大隊所衍生的糾紛,於2015年3月至4月間經由里長介紹認識陳男,欲透過陳的助理身分,幫她處理房屋糾紛。

同年6月上午11時許,陳男以討論房屋糾紛事宜為由約人妻外出,開車載她到金獅湖蝴蝶園旁的公共停車場,兩人獨處車內,他見停車場人煙稀少,竟撫摸她的胸部,不顧對方反抗,還將手指伸進她的內褲裡。

女子證稱,陳男在車上時提到,他有幫檳榔西施的忙,「西施有跟我發生關係」,所以他把西施的房子顧得很好,「我跟被告說我不可能跟他發生性行為 ,我覺得害怕,所以跟被告說快12點了,我要接小孩下課,要被告不要開太遠。」

▼人妻遭指侵,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圖/示意照/翻攝免費圖庫Pixabay)

女子說,陳男就說去金獅湖公園的停車場談事情,車停後沒有熄火,「當天我穿鬆緊帶的長褲,被告坐在駕駛座,就一隻手伸進我的內褲摸我的陰毛。我撥開被告的手跟他說,我不可能跟他發生性行為,被告就從駕駛座跨過排檔桿,一隻腳在我雙腿中間,用手抓住我的右上臂,一隻手伸進我的內褲」,用手指伸進她的下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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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男否認犯行辯稱,女子在車上提到房屋糾紛,講很激動就哭了,「她將頭移到我的胸部,我就安撫她,我抱她的時候,她沒有推開我。我抱著她肩膀時,手碰到她的胸部,就順手伸入她的內褲,摸她的陰毛約3、4秒,她才說不要,我就立刻收手。」他辯稱,自認跟她應達男女朋友的程度,是兩情相悅,但沒摸她的胸和下體。

但法官根據女子提出的錄音,陳男說,「我包6000元給妳,妳注意聽喔,我現在再跟妳說,我吉仔老大自現在,如果有我會跟妳說,不會再對妳怎樣。是不是,我不是人,我跟妳說,我包6000元跟妳道歉,從今以後,希望妳也不要再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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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認為,被告案發時擔任議員助理,提供選民服務,自應恪守職責,謹守男女分際,卻利用替被害人處理房屋糾紛,進行強制性交,讓對方心靈受創,經鑑定受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又被告犯後否認犯行,未向她表示歉意,亦未與她達成和解,因此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