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劾案改記名投票?「馬系」、「蔡系」勝負延至下週

▲監察院秘書長傅孟融轉述談話會內容。(圖/記者賴于榛攝)

▲監察院秘書長傅孟融轉述談話會內容。(圖/記者賴于榛攝)

記者賴于榛/台北報導

為了監察院彈劾案時究竟是否要記名投票,前總統馬英九時期的監委與總統蔡英文提名的監委幾乎是壁壘分明,監察院5日談話會雙方再度交鋒,秘書長傅孟融會後指出,雙方意見趨於一致,逐漸有共識,未來彈劾通過的案子,採部份記名、部分不記名,期待能適度修正看最後是否共提版本,預計12日院會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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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記名與否的對決原先雙方差異不小,除了監察院長張博雅與副院長孫大川之外,2月份由總統蔡英文新提名的11名監委與前總統馬英九提名的其餘監委幾乎是意見兩極,「蔡系」監委蔡崇義所提改為記名投票版本有12人連署,「馬系」監委陳慶財則是提出「無記名投票為原則,記名為例外」版本,則獲14人支持,另有1位監委決心不參戰。

根據監院人士透露,談話會其實沒有法律約束力,院會才有,就算做成結論,對決也是會在6月12日的院會才上演。

果然談話會最終也沒有做出定案,3個半小時的會議後,傅孟融會後受訪表示,討論後意見相當接近,兩種版本相互都有同意的部分,最後決議讓兩個版本的提案委員能在院會前再交換意見,尋求更多共識,做適度修正,看看最後共提一個版本送12日的院會通過。

副秘書長許海泉則說,監委們的共識就是不要再拖,因此在會議上充分表達意見,對於哪些情況要記名、哪些為例外,希望更精準草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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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名投票戰線往後延長,許海泉說,對於通過的彈劾案是否採記名意見趨於一致,也就是「記名投票」版認為可以有不記名的例外情況,「不記名投票」改良版也決得以在例外情況採記名制,會中監委希望在一週內彼此溝通、各自修正,如果可以達成一個版本最好,但也不排除2個版本送到下周院會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