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貧父為圓女兒「兜風夢」 偷開友人車歸還觸法

社會中心/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27歲的陳姓單親父親在歌仔戲班打工,賺取微薄的薪水,養活就讀小學一年級的女兒。「爸爸,你可不可以開車載我出去玩?」為圓女兒「開車兜風」的小小夢想,他偷拿走友人的汽車鑰匙,「借用」友人汽車,載女兒繞了台南古蹟,兩個小時後再向警方自首,朋友發現車子不見時已報案,想撤回也來不及,陳男最後被依竊盜罪嫌移送法辦。

▲貧父為圓女夢想,偷開友車兜風。(圖/監視器畫面翻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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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27歲的陳男因高中沒畢業,19歲就結婚生下一女,沒有一技之長,只能在歌仔戲班擔任敲鑼打鼓的工作維生,妻子不久後便離開,成了單親爸爸的他為了養活女兒,跟著戲班南北奔波,女兒則由祖父母帶大,因為收入微薄,從沒帶小一的女兒出去玩過。

近日女兒常問陳男,「爸爸,你可不可以開車載我出去玩?」為了實現女兒的願望,10月8日凌晨2點他到台南市北華街的鄭姓友人家中泡茶,見車鑰匙放在桌上,他偷摸走鑰匙藏在口袋,離去時開走友人停在路邊的轎車。隔天一早陳嫌載著女兒逛了好幾圈台南古蹟後,隨即自首。

透過監視畫面發現,陳男把朋友的車停好後,帶著讀小一的女兒,在另一名女性家屬的陪同下,到台南市警五分局北門派出所投案,不料朋友一早發現車子不見時,已經報案,因竊盜罪屬公訴罪,即使朋友想撤回報案也來不及,警方仍將陳男移送法辦。

檢警判斷陳男應該沒有真正的偷竊意圖,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曾昭愷表示,有一些嫌犯並沒有把財物據為己有的意思,只是暫時使用,一開始就有使用完後歸還被害人的打算,這種在法律上叫「使用竊盜」的概念。檢方感嘆「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會研究是否能以不起訴處分,讓這位單親父親別留下竊盜前科。(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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