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盤點都虧錢!莫名噴4萬「明細看不到」 加盟商怒告全家贏了

▲▼便利商店,全家便利商店。(圖/記者周宸亘攝)

▲全家便利商店被判要歸還加盟主11萬元。(圖/記者周宸亘攝,示意圖,非當事商店)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市北區一家全家超商蕭姓加盟主,從3年前發現每次盤點固定有盤損上萬元,金額相當大,讓人覺得不合理,但全家超商卻又不提供盤點明細,他拒絕在盤點報告上簽名卻仍遭扣款,因此向台北地院提出返還盤損扣款31萬元,經台北地院簡易庭一、二審審理,判全家應返還11萬201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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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姓加盟主於2013年4月1日加盟,每2個月盤點一次。他發現從2014年11月27日全家委託外包商日翊公司盤點,盤損從數千元到破萬元,甚至莫名爆升到4萬5507元,難以負荷每個月上萬元盤損,卻拿不到全家超商的盤損明細。

「兩部家用車都不見得載得完!我的員工再怎麼偷吃,再怎樣亂丟東西,也不可能到達這數字。」蕭姓加盟主覺得不正常,於是向日翊公司要明細,日翊推至全家總公司,他去問總公司,總公司又推在日翊。要求出示明細未果,因此他拒絕在盤點報告上簽名。

▲超商加盟主竟發現常盤損上萬元。(圖/記者曾婉婷攝,示意圖,非當事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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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2015年9月,蕭姓加盟主不堪每個月被扣上萬元的盤損,屢次向全家超商反映、要求明細卻又未能得到,因此向法院提告,要求全家返還從2013年5月至2015年7月盤損費用,共計31萬元。

全家表示,一切按照合約規定,加盟店進貨、退貨、銷貨等數據都由加盟商自己在電腦上操作處理,蕭姓加盟主從2013年4月加盟至2014年7月盤點都有簽名確認,也有要求出示2014年9月到2015年7月的盤點明細,但應該提出具體的異常之處,而不是要求全家提供明細盤查。

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從2014年9月到2015年7月,蕭姓加盟主在盤點報告書上寫下數量有異、金額不符、資料與事實不符等字,要求全家出示盤損明細,這段期間結果屬不確定,因此一審判全家應返還12萬9119元。

全家不服上訴,二審法官另查到2014年9月蕭姓加盟主未在盤點報告上簽名,卻也未提出意見反應,全家寄存證信函,蕭男也沒有任何回應,因此視為同意盤點結果,扣除該次盤損1萬7106元後,仍判全家應返還11萬201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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