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收訊差」大學班對鬧翻分手 女雙腿慘遭男友潑汽油點火

▲夫妻,吵架,情侶,分手,離婚,冷戰。(圖/達志/示意圖)

▲挽不回女友,男子竟怒潑汽油點火。(圖/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萬姓男子和女友小美(化名)是大學班對,但交往後不斷發生爭執,2015年雙方因講手機收訊不好而鬧翻,女方順勢提分手,沒想到,他竟持瓶裝汽油前往談判,最後怒潑汽油並點火,導致對方雙腿遭二到三度燒傷!高等法院依重傷害未遂等罪判他2年4月徒刑、緩刑5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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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間,兩人因分手問題多次爭執,萬男求合被拒後,趁深夜溜進小美住處大樓,並持裝滿汽油的寶特瓶脅迫她到屋頂談判,先倒出一些汽油在地上點火示威,恫稱「妳不要以為我在開玩笑、以為我不敢點火。」過程中剛好小美母親打電話查勤,他不准對方接聽,就朝女方左腿潑汽油,並喝令下跪道歉。

而僵持過程中,小美不願復合,趁隙接母親電話求救,這時,萬男抓狂,再朝女方右腿潑汽油,接著點燃衛生紙丟向對方,導致對方雙腿燒傷面積占全身15%;萬男等到火熄滅後,才拿出瓶裝飲料倒在小美傷處降溫,經對方要求,才一起搭小黃就醫,而他也被依照公共危險罪提起公訴。

據《蘋果日報》報導,萬男和被害人是大學班對,談判時作勢自焚、跳樓都挽不回芳心,竟怒潑汽油點火,導致對方友二到三度燒傷,他出庭懊悔地說,「如果順遂的話一路走下去,會結婚的!」

萬男到案後辯稱,當時只想嚇唬女友。法官認為他造成被害人終身難以彌補的傷害,一審依重傷害未遂等罪,合併判處4年9月徒刑,全案經上訴,加上女方同意原諒萬男,二審認定他確已有悔意,依重傷害未遂等罪酌減改判1年10月徒刑、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須接受10小時法治教育,全案仍可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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