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除鯊魚鰭8.6公斤 漁船違反鯊魚鰭不離身規定被函送

海巡署第一三海岸巡防總隊新港安檢所實施漁船進港安檢檢查,發現小琉球籍昇○漁號漁船違反漁業署公告「鯊魚鰭不離身」相關規定,違規割除之鯊魚鰭計8.6公斤、無發現魚身。(圖/第一三海岸巡防總隊)

▲小琉球籍昇○漁號漁船違反漁業署公告「鯊魚鰭不離身」相關規定,違規割除的鯊魚鰭計8.6公斤。(圖/第一三海岸巡防總隊,下同。)

記者王兆麟/台東報導

海巡署第一三海岸巡防總隊新港安檢所3日實施漁船進港安檢檢查時,發現小琉球籍昇○漁號漁船違反漁業署公告「鯊魚鰭不離身」相關規定,將違規事證函送主管機關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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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港安檢所同仁在昇○漁號漁船進港後,檢查發現艙內捕獲水鯊之魚鰭已先行割除分裝處理,明顯違反「鯊魚鰭不離身」規定,該批查獲違規割除之鯊魚鰭計8.6公斤、無發現魚身,該案依違反漁業法實施函送,以達海洋漁業保育目的。



第一三海岸巡防總隊重申為生態保育堅守崗位,呼籲民眾若發現任何不法,皆可撥打海巡免費服務專線「118」,總隊將立即派員處理及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