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案通緝被捕淚眼道別妻兒 27歲嫌求警:可以讓我看看小孩嗎?

▲▼   4案遭通緝被捕淚眼見妻小 27歲嫌求警:可以讓我看看小孩嗎?(圖/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北分局,下同)

▲陳嫌和妻兒道別流淚。(圖/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北分局,下同)

社會中心/新竹報導

新竹一名27歲的陳姓男子有毒品等多項前科,身揹4案遭判刑定讞要入監服刑7年5個月,卻四處躲藏,竹北分局新工派出所巡佐李政澍與警員謝宗憲獲報後埋伏在某工地,見到他身影馬上上前逮捕,他得知自己將要入監了,請求員警,「可以讓我看看小孩嗎?」彭姓妻子抱著小孩就在車後,雙方依依不捨掉眼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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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北分局表示,陳姓男子違反森林法、恐嚇取財及妨害自由等身揹4案,已經被判刑定讞,必須要入監服刑7年5個月,員警日前接獲線報後,得知陳男在竹北市一處工地上班,8日早上因此埋伏在陳男和妻小出屋處附近,等了10幾分鐘後,看到陳姓男子叼菸嚼檳榔走出屋內,準備坐上門外的休旅車,見機不可失,先上前假裝問路,確認身分無誤後,表明是警察將人逮捕。

陳姓男子發現自己被員警團團圍住,被告知遭新竹地檢署發佈通緝,上銬之前向員警說,「可以讓我看看小孩嗎?這次進去要(關)好幾年!」彭姓妻子和兩名女兒早就躲在車後觀看一切,他看著妻小不禁流淚,所長張傑凱也抱起陳嫌年幼的小孩,讓他可以看看即將離別的骨肉,並叮嚀妻子要好好照顧小孩,彭女母親也安慰他要振作,7年一下就過去。

張傑凱表示, 「親情骨肉別離的場面總是使人鼻酸,但早知如此何必當初,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為了最愛的家人,請勿以身試法。」全案依照違反森林法通緝、恐嚇取財通緝及妨害自由通緝移送新竹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