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愛吃幼齒!2個月嘿咻2少女 男扯:是她自己說17歲

▲▼男女,兩性,吵架,相愛,交往,婚姻,戀愛,情侶,伴侶。(示意圖/CFP)

▲男2個月嘿咻2少女GG。(示意圖/CFP)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一名許姓男子去年初涉嫌和少女性交,結果檢察官偵訊後不到2個月,他又約另一名國中女學生上旅館發生性關係,但他辯稱是對方說已經17歲,根本不知道是未成年少女,一審法官判無罪,不過,檢察官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不採信他說詞,改判他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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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男去年初和少女性交一案,遭台中地院判1年10月徒刑,緩刑4年確定,沒想到此案還在偵辦,他又約另一名國中女學生到旅館猥褻和性交,開庭時還辯稱是對方說自己17歲,且前案官司已經得到教訓,不可能再找幼齒交往,「一次就怕了」,一審法官採信說詞,判無罪,但檢察官不服提出上訴。

台中高分院合議庭要求許男出示女學生聲稱17歲的對話記錄,但他拿不出,加上他既然有前案經歷,並有警覺心,不可能不留下和對方LINE對話,以及對自己有利的對話內容,且被害人年齡未滿16歲是事實,最後不採信說詞,改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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