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爺爺對小孫女性侵8次。(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一名男子(以下稱「大雄」)長達1年多時間對孫女「小莉」強制性交。此外,他還趁另一名孫女「小華」熟睡時襲胸猥褻得逞。案件經彰化地方法院審理,被告坦承性侵犯行,但否認猥褻,辯稱是「睡著不小心碰到」。然而,法官認定其犯行明確,合併重判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10月。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依據判決書,大雄利用祖父身份、雙方年齡體型懸殊,以及小莉性知識懵懂、個性隱忍等情況,營造其難以抗拒的環境。在自家住處房間內,對其強制性交共7次;另有一次在彰化某高速公路橋下,性侵得逞,總計強制性交犯行達8次。
對小華部分,大雄則於某日凌晨,在住處內趁小華熟睡不知抗拒之際,徒手襲胸猥褻,直到小華驚醒將他的手拍開才停止。
法院審理,大雄坦承對小莉的8次強制性交犯行,但對於猥褻小華的部分則矢口否認。他辯稱,當時與妻子、小華同床共眠,可能是自己睡夢中翻身「不小心摸到」小華胸部,並非故意。其辯護律師也主張,當時床上尚有其他家人,被告不可能在這種情境下故意侵犯孫女。
對於被告的辯解,合議庭法官逐一駁斥。法官指出,小華在警詢、偵查中證述明確,詳細描述凌晨感覺胸部遭摸而驚醒,並看見被告閉眼犯案的過程。法官認為,「胸部遭不慎碰觸」一般人不易誤認,且小華身為孫女,並無誣陷祖父的動機。
此外,小華的媽媽「小佩」出證證稱,案發後幾天小華就曾以平淡但困惑的口吻向她反映「阿公為什麼要這樣」,只是在後來小莉案爆發後,她才完整連結兩起事件。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至於辯護人稱「有家人在旁不可能犯案」一節,法官指出,本案屬「趁熟睡時非暴力猥褻」,正可能利用他人沉睡之際進行,此辯護理由顯不足採。因此,法官認定被告對小華的乘機猥褻罪證明確。
在量刑部分,檢察官痛斥被告身為祖父,本應保護孫女,卻為滿足私慾,利用親權地位犯案,惡性重大。根據小莉的輔導報告顯示,她因本案承受嚴重創傷,不僅需長期諮商,更因揭露事件後遭祖母敵視,請求從重量刑。法官審酌其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犯後僅部分坦承,就8次強制性交各判刑7年6月,1次乘機猥褻判刑10月,應執行刑8年10月。全案可上訴。
《ETtoday新聞雲》提醒您:
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
發現兒少性剝削,請撥打110、113。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