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嘉義地檢署外觀 。(圖/記者翁伊森攝)
記者翁伊森/嘉義報導
嘉義地檢署黃天儀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南部地區調查組,偵辦嘉義市政府工務處使用管理科葉姓科長等4人,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檢調於民國115年1月27日,持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分別搜索被告等人住居所共6處,並傳喚葉等4人到案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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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葉姓科長等人於2022年間辦理嘉義市市區道路維修相關工程時,涉嫌以虛假工程案的招標與得標方式,圖利特定廠商,經檢方接獲舉報後發動搜索。
黃天儀檢察官於同年月28日凌晨1時許訊問完畢,認為被告等人犯罪嫌疑重大,惟尚無羈押必要,分別諭知葉姓科長交保新台幣5萬元、邱姓承辦交保3萬元、林姓廠商交保20萬元,其餘被告請回。至於相關犯罪事實及責任歸屬,仍有待檢調進一步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