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南檢同步抗告!無良董座1200萬交保 不一定能在家過年

▲台鹽前董事長陳啓昱、台綠前總經理蘇坤煌,以及鴻暉公司負責人蘇俊仁等3人甫交保,台南地檢署同步提出抗告,是否能在家過年,充滿變數。(圖/記者林東良攝,下同)

▲台鹽前董事長陳啓昱、台綠前總經理蘇坤煌,以及鴻暉公司負責人蘇俊仁等3人甫交保,台南地檢署同步提出抗告,是否能在家過年,充滿變數。(圖/記者林東良攝,下同)

記者林東良/台南報導

台鹽前董事長陳啓昱、台綠前總經理蘇坤煌,以及鴻暉公司負責人蘇俊仁等3人因涉嫌台鹽綠能公司採購與工程舞弊案,遭續押至1月28日,3名被告向台南地院聲請交保,合議庭26日審理後裁定,陳啓昱以新台幣1200萬元交保,蘇坤煌與蘇俊仁則各以700萬元交保,3人限制居住、出境出海,全數科技監控,台南地檢署不服交保裁定,於27日向台南高分院提出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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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李駿逸表示,台南地檢署檢察官認被告陳啓昱等人涉犯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等7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之犯罪嫌疑重大,亦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串證及逃亡之虞,非予以繼續羈押,顯難進行審判與執行。檢察官不服台南地院准予被告陳啓昱等人停止羈押之裁定,於27日依法提起抗告。

據了解,蘇坤煌與蘇俊仁的家屬已於26日下午向台南地院繳清700萬元保證金並完成交保程序離去;陳啓昱因交保金額較高,家屬於27日上午到台南地院辦理交保程序。交保金1200萬元係以匯款方式繳交,約11時左右就完成交保程序,惟法院完成交保後才通知高雄的科技監控廠商從高雄出發,來台南地院執行電子監按設備之安裝及電子監控訊號及設備之檢測,車程及裝置監控設備耗費1個多小時,直到下午1時20分陳啓昱才在弟弟等家屬陪同下,離開台南地院搭車離去前往高雄。

▲台南地檢署檢察官不服陳啓昱等人交保,依法提起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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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陳啓昱3人遭控違反證券交易法第171條多項罪名,包括加重使公司為不利益交易、加重特別背信等,法定本刑均在7年以上,屬重大經濟犯罪。蘇坤煌、蘇俊仁還涉及公司法、商業會計法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本案陳啓昱起初於2024年10月曾被台南地院無保請回,未料卻失蹤24天,遭到南檢通緝,最終才出面投案,陳啓昱後與蘇坤煌、蘇俊仁於2025年2月27日因涉嫌重大,有逃亡湮滅串證之虞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經兩度延押後,陳啓昱於2025年9月獲裁定600萬元交保,其他2人獲400萬交保,惟重獲自由僅29小時,就因南檢提出抗告獲准後逆轉,更審裁定延長羈押。

直到1月26日陳啓昱才二度獲法院裁定1200萬元交保,蘇坤煌與蘇俊仁裁定700萬元交保,並限制居住,禁止出境出海,並以科技監控等限制措施。由於農曆春節將近,台南地檢署在陳啓昱27日完成交保序後,同日提出抗告,陳啓昱等人是否能順利在外過年,將視台南高分院對南檢抗告的裁定結果而定,後續發展仍充滿變數。


關鍵字: 台鹽, 陳啓昱, 交保, 南檢, 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