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脫兒褲子摸下體6秒...查看尿床 台南媽媽竟被控侵犯!

尿,尿尿小童。(圖/達志影像/示意圖)

▲一名母親半夜查看兒子是否尿床,竟意外引發猥褻指控。(圖/達志影像/示意圖)

記者曾羿翔/綜合報導

台南一名母親因半夜查看兒子是否尿床,短暫拉開其褲子檢查,被家中長輩拍下影片,沒想到竟意外引發猥褻指控。檢方主張母親趁孩子熟睡時觸摸下體,涉嫌乘機猥褻罪,然而法院審理後認定證據不足,母親並無猥褻意圖,最終高等法院台南分院駁回檢方上訴,維持一審無罪判決。

判決書指出,案件發生在凌晨,當時母親因擔心孩子尿床,進入房間查看,過程中短暫觸摸其下體約6秒。孩子的外祖父在場拍攝影片,原為記錄女兒的精神狀況提供給社工與醫師作為治療依據,未料影片引起社會局關注並通報警方,導致檢方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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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還原照護脈絡  外祖父出庭作證

法院審酌多方證據與證人證詞,指出母親當時精神狀況不穩,僅服用精神科藥物約一個月,行為雖不合常理,但無法據此推定其有猥褻故意。影片中可見,母親曾彎身詢問兒子:「你有沒有尿?」隨後拉開褲頭,伸手短暫觸摸,確認後便替兒子拉回褲子、拍臀安撫。整體行為極為短暫,難以構成滿足性慾之猥褻行為。

外祖父出庭證稱,女兒行為僅因對照顧責任過度焦慮,並非意圖不軌。他強調當時女兒精神狀不佳,自己拍攝影片只是為了協助醫療,不認為她有猥褻傾向。檢察官引用部分親屬間傳聞,試圖主張母親有異常需求,但法院認為該等言詞未經交叉詰問,可信度不足。

母深夜關心兒子遭誤會 法院最終還清白

法院強調,刑事審判須基於無合理懷疑原則,在缺乏直接且確切證據下,不應單憑行為表象或片段錄影便做出有罪認定。最終裁定母親無罪,檢方上訴亦遭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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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尿床, 台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