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1.5小時拔不出智齒 病患告牙醫求償20萬元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民眾小清(化名)前年4月間在高雄市某牙醫診所進行拔除智齒療程,她不滿醫師花了1.5個小時仍無法順利拔除智齒,導致她嘴角潰瘍、右上顎後牙區疼痛,因此決定提告求償20萬元。不過,高雄地院高雄簡易庭法官審理之後,認為醫師已善盡保護義務,療程中沒有過失,日前裁定駁回小清的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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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清不滿牙醫無法順利拔除智齒,憤而決定提告求償。(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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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清在判決書中主張,她在2024年4月間前往高雄市某牙醫診所就診2次,目的是希望能拔除智齒,然而,第1次就診未能順利拔除,醫師仍在她第2次就診時建議削骨拔除智齒,結果花了1.5個小時仍無法完成療程,導致她右上顎後牙區疼痛、嘴角潰瘍,後來去了另一間診所只花10秒鐘就拔完,讓她十分不滿,因而決定對第一間診所的醫師提告求償20萬元精神慰撫金。

醫師則強調,因為小清的智齒位置、生長角度比較難拔除,當下已經解釋過了,小清也同意進行手術,過程中有使用凡士林舒緩病患嘴角的不適,院方全程都給予細心照護,並未違反醫療常規,況且小清離開時,外觀上看起來沒有任何明顯外傷,小清自己也沒說口腔內是否有傷口或有任何不適。

高雄地院高雄簡易庭法官表示,本案經高醫函覆鑑定意見書,堪認醫師雖然未能完成拔除智齒,但療程中並無過失,而小清前往第二間診所就診的病歷,也只能證明該診所為她完成拔除智齒療程,無法證明第一間診所的醫師有過失。

法官認為,醫師在拔除智齒療程中已善盡保護義務,也沒有過失,目前查無醫師故意或違反醫療上必要之注意義務且逾越合理臨床專業裁量等情事,難認有醫療契約債務不履行或故意過失不法侵害病患健康權等情形,最終認定小清求償為無理由,裁定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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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高雄地院, 牙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