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子約友人到家中喝酒,卻遭到對方痛毆性侵,內褲還被偷走。(示意圖/123RF)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台南市一名男子阿賢(化名)先前與女性友人小藝(化名)相約,前往小藝家中喝酒,怎料他酒後獸性大發,要求小藝提供性服務,被拒後透過暴力的手段強逼對方就範。台南地院法官審理後,依照強制性交罪,判阿賢5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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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酒設局趁機施暴 被害人意識模糊
根據判決書內容,阿賢與小藝原是朋友關係,2人2022年12月間相約領取年曆,於是在小藝的家中碰面,並且在住處2樓飲酒敘舊。怎料在飲酒期間,阿賢不斷催促喝酒,等到小藝不勝酒力、意識模糊以後,便露出真面目,開始強逼小藝提供性服務。
由於小藝喝了太多酒,意識斷斷續續,卻依稀記得自己跪在地上、頭被抓住的片段,以及遭到毆打頭部、拖行等情況,以及阿賢強行撕扯她的下半身衣物。
▲女子約友人到家中喝酒,卻遭到對方痛毆性侵,內褲還被偷走。(示意圖/123R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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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清醒時,小藝發現自己人在3樓,且褲子遭到扯破,嚇得抓起被破壞的褲子躲到2樓陽台,向住在附近的友人求救,在友人的陪同下前往另一處住處躲避,並前往醫院驗身。由於當下太過害怕,小藝甚至沒注意到自己衣衫不整,直到返回案發地點,才驚覺自己沒穿內褲。
DNA成關鍵證據 法官不採信辯詞
後續採檢結果出爐,小藝的私密處深處確實採檢出阿賢的DNA,身上也有多處傷痕。阿賢則對此辯稱,並未透過施暴的手段逼迫小藝就範,2人也沒有發生性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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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約友人到家中喝酒,卻遭到對方痛毆性侵,內褲還被偷走。(示意圖/123RF)
不過,由於阿賢無法解釋,為何小藝的私處會驗出他的DNA,加上案發後小藝傳訊質問,以及這次事件發生以後,2人互動發生明顯改變,台南地院法官審理後,不採信阿賢的說法,最終依照強制性交罪,判處5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