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被召集!後備軍人搬家不申報 妨害兵役條例起訴

▲桃園地檢署以陳姓男子搬家後未異動申報,致使召集令無法送達,依妨礙害兵役治罪條例提起公訴。(圖/資料照片)

▲桃園地檢署以陳姓男子搬家後未異動申報,致使召集令無法送達,依妨礙害兵役治罪條例提起公訴。(圖/資料照片)

記者楊熾興/桃園報導

桃園39歲陳姓男子明知其為後備軍人,居住處所遷移變更時,未依相關戶籍法規申報異動登記,致使桃園市後備指揮部所核發,報到之召集令無法送達,而未能接受教育召集訓練,經桃園市後備指揮部函送偵辦。桃園地檢署調查後,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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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檢方調查,陳男明知其為後備軍人,居住處所遷移變更時,應依相關戶籍法規申報異動登記,竟意圖避免召集處理,未按戶籍地居住而無故未申報居住地址,致使桃園市後備指揮部所核發,指定陳男應於2022年10月3日到埔頂營區報到的召集令無法送達,而未能接受教育召集訓練。

經桃園市後備指揮部函送偵辦,桃園檢方以被告所為,係犯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10條第1項第2款之後備軍人意圖避免召集,居住所遷移,無故不依規定申報罪起訴。第10條第1項第2款之後備軍人意圖避免召集,居住所遷移,無故不依規定申報罪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