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地院對市調處前調查官涉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3年。(圖/資料照片)
記者楊熾興/桃園報導
調查局桃園市調處已退休曹姓調查官,為幫科技公司宋姓老闆在內線交易案中脫罪,竟當面給予承辦沈姓調查官2台平板電腦,暗示宋姓老闆年事已高不要移送其犯罪,沈隨後將上級上報,並循線查獲曹男,但曹否認行賄,辯稱平板電腦為建立聯繫窗口,並請沈試試好不好用。桃園地院未採信他的說法,依貪汙罪的違背職務行賄罪對曹男判處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3年。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66歲曹姓調查官退休後任職某科技公司,因其宋姓老闆涉入內線交易「敦南」案,曹男於2021年間向承辦沈姓調查官行賄2台平板電腦,暗示宋姓老闆年事已高要不要移送,在沈男來不及反應退還下,曹男即駕車離去,案經沈男逐級上報並將曹男送辦起訴。
被告曹男否認犯行辯稱,想要跟沈男建立一個稽核業務與調查處犯罪業務的聯繫窗口,給沈男平板電腦則是要請他試用看看好不好用,沒暗示不要移送宋姓老闆。桃園地院依據證人先後證詞及其他事證,認客觀上應已足使任何人均可推論被告確係為宋男說情而來,才交付平板電腦予沈男,被告所為已與賄賂之構成要件相合,其辯詞不可採,將他判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