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陸戰軍官與女同袍出差期間趁機性侵,徹底斷送軍旅生涯。(示意圖/國防部發言人粉絲專頁)
記者曾羿翔/綜合報導
海軍陸戰隊一名羅姓男軍官,因涉嫌在與女同袍出差期間趁機性侵,遭軍方以嚴重違紀為由火速撤職並停役。雖然他不服處分提起行政訴訟,並聲請在刑事判決確定前暫停審理此案,試圖以程序延遲來保住軍職,但最高行政法院近日裁定駁回,判他無權再抗告,等同徹底斷送軍旅生涯。
根據判決書,羅男在2023年5月與女同袍出差期間,於飯店房內涉嫌趁機性交,女方隨即報警。檢方偵辦後,依妨害性自主罪提起公訴,宜蘭地方法院一審認定事證明確,判處羅男3年4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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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方獲悉後迅速處理,認為羅男行為已違反《陸海空軍懲罰法》中「實施性侵害經調查屬實」之規定,海軍陸戰隊指揮部震怒開鍘,在去年1月將羅男撤職,海軍司令部亦在數日後正式解除其軍職並停止服役。對此,羅男認為處分過於倉促,指軍方僅憑檢方起訴書就做出裁決,程序粗糙,遂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
在行政訴訟過程中,羅男聲請法院先暫停審理此案,理由是其性侵罪嫌尚在刑事訴訟中審理,未獲最終定讞前,不應草率定奪撤職是否合理。但最高行政法院認為,行政法院對軍紀違失案件具有獨立調查與認定權,不受刑事審判結果拘束。法院亦指出,雖刑事案件尚未定讞,但現有資料足以支持行政程序繼續進行,無須等待最終判決。
最終,法院駁回羅男抗告,並明示不得再抗告,羅男企圖以法律程序拖延軍方懲處的策略,正式宣告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