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時代判違法!藍白三讀修正「眷改條例」 放寬老舊眷村定義

▲▼立法院長韓國瑜敲槌,國軍眷改條例三讀通過。(圖/記者李毓康攝)

▲國軍眷改條例三讀通過。(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杜冠霖/台北報導

立法院會今(16日)處理藍委羅智強提出的《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修正草案,將現行國軍老舊眷村的認定標準,由原本限定於69年12月31日前興建完成的軍眷住宅,放寬為本條例公布施行前、亦即85年2月5日前興建,且有改建必要的軍眷住宅。相關修法今進入表決階段,最終在藍白人數優勢下,同意59票對不同意49票,該案三讀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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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仁八村在1989年落成,眷改條例在1996年施行後,慈仁八村竟被列入要改善的老舊眷村,國防部在2011年撤銷慈仁八村改建資格,眷戶提起行政訴訟,2015年上訴駁回,判決確定。

羅智強提案修法,將老舊眷村認定時間從「民國69年」大幅放寬至「民國85年」,並新增「且有改建之必要」條款。

羅智強表示,這是解決「慈仁八村」50戶的「歷史共業」,並批評政府10多年來未有作為。國防部在協商過程明確表示,修正條文含有「不確定法律概念」,指認定基準不明確將衍生爭議,且恐讓「留、反、散戶」跟進索償,面臨30億元財務缺口。

民進黨團幹事長鍾佳濱表示,羅智強的提案根本不是救濟案,而是特權案、弊案,羅智強所提的修法,把定義國軍老舊眷村的年份拿掉後,當年依眷改條例興建完成的眷舍,都可能援引慈仁八村的案例要求改建。在野黨立委為個案修法,貪圖個人私利,圖利特定族群,破壞人民居住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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