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巡署一名女下士偷改BMI遭檢方起訴,也被記3大過撤職停用。(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許權毅/台中報導
海巡署中部分署洪姓女下士服役期間,因為BMI大於26不合格,竟3度利用盜刻的印章偽冒醫護人員,偷偷修改身高體重等數值,結果被依行使變造公文書罪嫌起訴。海巡署說,洪員已經被處3大過、撤職停用,移送司法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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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調查,洪女(27歲)是海巡署中部分署第三岸巡隊白沙屯安檢所下士,服役期間申請留營時,為避免因身體質量指數(BMI大於26)不合格,從2020年至2025年間,3次盜刻國軍高雄總醫院醫護人員印章,並塗改「體格分類檢查表」上的身高、體重、BMI數字,經海巡署審查資料時,發現數據異常,向檢方報告偵辦。
洪姓女下士坦承犯行,並有3份體格分類檢查表、休假實施計畫表可佐證。檢方認定洪員損害海巡署、王姓醫護人員年度檢查之正確性。
檢方說,國軍人員的年度體檢結果,可作為鑑測、晉升、調查等人事異動依據,可見是法定職務上的「公文書」,近日偵結以行使變造公文書罪嫌起訴在案,該罪法定刑是1年以上7年以下。
海巡署第四巡防區指揮部指出,該案係於辦理每季定期「軍職人員志願留營服役作業」時,主動察覺洪員體檢表與實際狀況不符,並立即展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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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署中部分署查明後,核予洪姓下士大過三次處分,依規定撤職生效,停止任用,並移送司法機關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