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銘峯、郭玗潔/台北報導
台積電前工程師陳力銘離職後,涉嫌透過仍在職同事吳秉駿、戈一平,竊取台積電2奈米晶片製程等營業機密,帶槍投靠台積電供應商東京威力科創公司,3人遭檢方起訴求刑7到14年不等。台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分署5日第3批起訴台積電第4名在押工程師陳韋傑,涉犯《國家安全法》、求刑8年8月,今(8)日移審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合議庭稍早召開接押庭,裁定陳韋傑續押禁見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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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積電陳姓工程師竊密追加起訴台積電第4名工師陳韋傑遭續押。(圖/記者許靖騏攝)
台積電2奈米晶片製程被列為《國安法》所定「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之營業秘密」,涉嫌竊取、侵占、擅自重製或洩漏,法定可判刑5年以上、12年以下,得併科新台幣5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罰金。
陳力銘曾任職台積電12廠良率部門,參與改善5奈米、3奈米製程缺陷,熟悉各項機密資訊保護措施,他2022年轉任東京威力行銷部門,利用任職台積電8年的交情,說服吳秉駿、戈一平協助用筆電遠端登入台積電內部系統,從電腦螢幕翻拍數百張2奈米製程關鍵數據等機密資訊傳給他。
台積電去年(2025年)7月初向檢方通報求助遭竊密,智財分署指揮調查局新竹市調查站、資安工作站搜索約談,陳力銘3人到案均被羈押禁見至今,去年8月27日已被起訴涉犯《國安法》、《營業秘密法》等罪嫌,檢方求處陳男14年徒刑、吳男9年、戈男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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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間智財分署低調指揮新竹市調查站,再查獲台積電第4名工程師陳韋傑,涉充當陳力銘竊密幫手,去年11月10日搜索約談,訊後聲押禁見獲准,第2波追加起訴陳韋傑涉犯《國安法》,並以他未完全認罪、態度欠佳為由,求刑8年8月,另外也追加起訴協助滅證的東京威力公司行銷主管盧怡尹。
檢方今上午10點多,將在押的陳韋傑移審智財法院,由審理前2批起訴的合議庭合併審理,稍早法院裁定續押禁見3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