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委林宜瑾。(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郭運興/台北報導
民進黨立委林宜瑾提案修「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將法律名稱改為「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關係條例」,並主張刪除原條文中「國家統一」字眼,5日傳出主動撤案,但林宜瑾則回應國民黨造謠,沒有成案何來撤案?對此,國民黨前副發言人賴苡任今(6日)列出7點,包括「上午週五有送案」、「對助理下令,不准說收回」、「議事處出現立可帶塗改證據」,大酸怕丟臉影響士氣,所以硬拗還沒送,現在人盡皆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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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苡任表示,林宜瑾的「台獨自嗨法案」始末大概已經塵埃落定了,始於慷慨激昂,終於遮遮掩掩。
賴苡任指出,第一「上午週五有送案」、第二「週一收回提案,因為今天週二是程序委員會」、第三「林宜瑾怕丟臉,硬要說還沒送,不是撤回」、第四「對助理下令,不准說收回,統一說還沒送」、第五「林宜瑾自己三點聲明的第三點露出馬腳」、第六「自證曾經送過案,但議事處說要修正」、第七「議事處出現立可帶塗改證據」。
賴苡任強調,簡單來說,林宜瑾送出後收回,東窗事發,怕此事丟臉且影響士氣,所以硬拗還沒送,本來想鬼鬼祟祟,現在人盡皆知。
▼林宜瑾提案修兩岸條例。(圖/林宜瑾國會辦公室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