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柯文哲(中)涉犯京華城等案一審已辯論終結,但有網友因他而涉嫌恐嚇法官被判刑。(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新北報導
台灣民眾黨前黨主席柯文哲涉犯京華城等案,去年(2025年)9月於台北地院一審審理中,獲准交保7000萬元,但被高院撤銷並發回更裁,新北男子許鈞凱涉PO文恐嚇審理抗告案的高院審判長「7天後再回家」,並附上3把刀圖案,經檢方查獲起訴,新北地院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許男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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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許鈞凱熱衷政治,去年9月12日,他在社群媒體PO文指稱「讓遲中慧7天後再回家」、附上3把刀圖案,外加1張截圖,寫有「高院分案抽中,審判長-遲中慧法官;上次駁回抗告的組成,審判長-遲中慧法官」等字樣。
柯文哲去年9月5日於京華城等案一審審理期間,獲准交保7000萬元,並於9月8日辦妥手續獲釋,台北地檢署同月11日提起抗告,高院分案由遲中慧合議庭的法官庭員中籤審理,隔天(12日)撤銷北院的交保裁定、發回北院更裁。不過同月15日,北院合議庭仍准柯交保7000萬元,檢方同月24日放棄抗告而確定。
▲新北地方法院外觀。(圖/記者黃哲民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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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去年8月間,柯文哲不服北院第3次審理中延押他,提起抗告後,也由遲中慧合議庭另位法官庭員中籤審理,8月11日駁回柯文哲的抗告確定。
遲中慧看到許男PO文,報案追查,新北檢警循線查獲許男到案,搜索採證,檢方指許男僅因個人政治立場,竟在公開網路平台對法官發表具暴力意涵的恫嚇言詞,犯行已逾越正當言論範疇,除削弱社會對司法獨立與法治秩序的信賴,更對司法人員安全造成實質侵害。
因許男認罪,檢方起訴許男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建請法官從嚴斟酌量刑。新北院審理指出,民主之可貴,在於每個人在公共事務上,均得發表自己想法或意見,然自由並非毫無限制,行使個人自由,應以避免他人權益遭受侵害為界限。
新北院認為許鈞凱與遲中慧素昧平生,卻在社群平台公開PO文恐嚇,客觀足以使人心生畏懼、已逾越法律規範界線,且極可能引起仿效,對社會秩序造成嚴重不良影響,審酌許男認罪、犯後態度尚可,具有大學畢業的智識程度,以及小康家庭的經濟狀況,判他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天1千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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