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涉案人和你同名」何建忠妻洩密內幕曝 護夫性侵少女丟官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心理衛生中心苓雅分區執行秘書何建忠(右),涉嫌利用職務之編篩選通報自殺個案的少女,並佯裝嫖客約出性侵得逞(圖/翻攝衛福部112年表揚典禮)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心理衛生中心苓雅分區執行秘書何建忠(右)(圖/翻攝衛福部112年表揚典禮)

記者吳奕靖/高雄報導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心理衛生中心苓雅分區前執行秘書何建忠,涉嫌性侵列管輔導的未成年少女,遭高雄地檢署依強制性交、違反個資法等罪嫌起訴,並合併求刑10年6月。案件曝光後,外界質疑何建忠在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家防中心任職的妻子,是否涉及刻意掩護,甚至洩漏案情。對此,《ETtoday新聞雲》掌握何妻第一時間對案件的認知與反應過程。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ETtoday新聞雲》掌握,何妻在案件初期,並非一開始即認定涉案者是丈夫何建忠,當時,她在業務處理過程中,發現涉案對象與丈夫同名同姓,主觀上傾向認為「只是巧合」,因此才會告知丈夫「有個涉案人竟然跟你撞名」,而非在明確知情下刻意通報或掩護。

▲何妻涉案程度,目前高雄地檢署還在調查當中。(圖/記者陳宏瑞攝)

知情人士透露,何妻的情形比較接近過失誤判,而不是在明知丈夫涉案的情況下蓄意包庇,而何妻在得知配偶涉及重大性侵案件後,第一時間承受的心理衝擊,應該主要來自「配偶犯罪事實本身」,而非僅是因工作遭免職。據知情人士表示,若以一般人立場設身處地來看,突然得知朝夕相處的配偶涉入性侵保護個案少女,會出現震驚、錯愕,甚至一時難以消化、接受的反應,屬於可理解的正常情緒狀態。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現在隨著案件進入司法程序、事實逐漸明朗,相關單位也已迅速完成行政處置。社會局經調查後,認定何妻違反職務保密原則,已記2大過並予以免職,至於是否涉及刑事責任,檢方已另案偵辦,尚待進一步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