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安全網」狼高官性侵少女!高雄市衛生局:第一時間已解聘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心理衛生中心苓雅分區執行秘書何建忠(右),涉嫌利用職務之編篩選通報自殺個案的少女,並佯裝嫖客約出性侵得逞(圖/翻攝衛福部112年表揚典禮)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心理衛生中心苓雅分區執行秘書何建忠(右)。(圖/翻攝衛福部112年表揚典禮)

記者許宥孺、莊智勝/高雄報導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心理衛生中心苓雅分區前執行秘書42歲何建忠涉嫌濫用職權,利用職務之便從公家機關系統中篩選出未成年少女,並將她誘出後性侵得逞,甚至還透過在社會局的妻子協助查詢強暴案偵辦進度。全案遭雄檢偵結後起訴,並依法求刑10年6月。對此,高雄市衛生局今(2日)也做出回應,表示第一時間已將何建忠夫妻解聘、配合檢調釐清案情,市府相關局處已啟動關懷與支持機制,持續提供被害者及其家屬必要之協助與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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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衛生局今表示,對任何違法行為絕不姑息,秉持嚴查嚴辦立場,本局於案發知悉第一時間,立即將何員解聘並主動清查相關情節移請檢調單位偵辦;案內涉及個人資料保護法或洩密等情事,亦一併提供資料交地檢署釐清調查。市府相關局處已啟動關懷與支持機制,持續提供被害者及其家屬必要之協助與服務。

衛生局指出,本局嚴格要求所有同仁守法守紀,何員自107年8月起以約聘人員身分到局服務,本局得知其涉案即主動嚴辦清查,已於114年8月9日召開考績會,以該員違法執行職務及言行不檢造成不良後果,並嚴重損害機關聲譽等違失,因情節重大予以一次記二大過之行政處分,依違反該業務約聘人員管理規範規定,已於114年8月11日終止契約並予解聘。

社會局亦表示,何員妻子洩密案已記2大過解聘,另何員違反兒少法第49條,處最高60萬元罰鍰並公告姓名;違反社會工作師法第17-1條,已由高雄市社工師懲戒委員會審議,最重處廢止執業執照、廢止社會工作師證書等懲戒。

衛生局說明,本局社區心衛中心配合中央社會安全網專案計畫,依據任務與功能屬性進用共約250名專業約聘人員,平時即依規定管考,本案發生後隨即進行內部嚴格整頓,同時邀請外部專家學者組成專案輔導小組,完善約聘人員內部管理、資安管控與督導機制,保障民眾權益,務使類似情事不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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