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監獄一名羅姓收容人對主管攻擊,遭判拘役。(圖/記者許權毅攝)
記者許權毅/台中報導
台中監獄一名羅姓收容人因為情緒不穩被管理員隔離,過程中不願配合,徒手攻擊管理員。羅男否認有攻擊,還說該處又沒監視器該如何證明,且若有,違規單上應該寫「攻擊主管」,不是「欲攻擊主管」,仍被判處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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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男有洗錢、妨害公務前科,這次因案又到台中監獄入監執行,入監第10天,因為情緒不穩定被管理員要帶至舍房隔離,羅男不肯配合,又往反方向走,被制止後,突然朝管理員胸口揮拳,遭壓制後又不斷踢踹管理員。
經台中監獄以妨害公務函送偵辦,羅男於訊問時否認犯行,還稱「沒有監視器怎麼證明我有攻擊主管?如果有,違規單上應也是明寫攻擊主管,而不是『欲』攻擊主管」。
但檢方綜合管理員傷勢診斷證明書、職務報告、受刑人懲戒報告表、陳述書等,認定羅男犯妨害公務罪嫌,依法提起公訴,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中院審酌,羅男於監獄管理員執行公務之際,反抗管理員行駛職權,依妨害公務罪處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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