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南市教育局嚴辦私立幼兒園不當管教事件,主事教保員遭重罰40萬元並終身禁教。(記者林東良翻攝)
記者林東良/台南報導
台南市安南區某私立幼兒園劉姓教保員等2人,被控對幼兒不當管教及體罰事件,教育局表示,經調查審議後,確認相關人員違法情節重大,教育局於26日依法對主要行為人、劉姓教保員裁處新台幣40萬元罰鍰,並認定其終身不得聘任為教保服務人員;另對搭班的陳姓助理教保員裁處6萬元罰鍰,並管制1年不得任教,幼兒園負責人處6萬元罰鍰,並命限期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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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指出,劉、陳兩名人員姓名及事發時任職機構名稱,均已同步公告於教育局「幼兒園不適任人員公告專區」及「全國教保資訊網」,以昭公信並作為警惕。
教育局說明,有關某私立幼兒園劉姓教保員之裁罰案,接獲通報後,隨即依《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啟動調查,並入園調閱監視器影像進行查核。經調查認定,劉姓教保員在一個月內對班上幼兒有施以推頭、拍打、拉扯、壓制及強迫餵食等累計達53次的體罰及不當管教行為,情節重大,已逾越一般社會通念可接受範圍,並造成幼兒恐懼,委員會據此認定其行為屬情節重大之體罰與不當對待,依《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12條及第40條規定,予以重罰40萬元罰鍰並認定為終身不得任教於任何教保服務機構。
教育局進一步說明指出,陳姓助理教保員部分,陳員雖非班級主要教學者,但於協助帶班期間,亦有多次對幼兒不當管教之具體事實,顯見其法治觀念不足,行為已損及幼兒權益,具高度可責性。委員會因此認定其行為屬情節重大之不當管教,依法裁處6萬元罰鍰,並管制1年不得聘任為教保服務人員,同時要求其參加相關輔導研習課程。
此外,教育局也指出,該幼兒園負責人未善盡管理及督導責任,導致園內發生嚴重不當管教事件,已依《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46條規定,裁處負責人6萬元罰鍰,並命其限期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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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安南區某私立幼兒園劉姓教保員等2人,被控對幼兒不當管教及體罰,教育局依《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40條規定依法公告行為人姓名及機構名稱。(翻攝自台南市教育局網站)
為保障家長知的權利,教育局已於官方網站建置「幼兒園不適任人員公告專區」,將經認定違法並受一定期間或終身不得聘任之行為人姓名、任職機構及處分結果完整公開,供民眾至該專區或「全國教保資訊網」查詢,共同監督幼兒園教保品質。
教育局強調,市府對任何形式的體罰與不當管教一律採取「零容忍」立場。自2025年起,針對情節重大的體罰及不當管教案件,除對行為人及負責人處以行政罰鍰外,亦將視情節對幼兒園處以減少招生名額、停止招生6個月至1年、停辦1年至3年,甚至廢止設立許可等處分,全面守護幼兒安全與受教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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