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嫌台鹽綠能公司舞弊案,台鹽前董事長陳啓昱遭台南地院裁定1200萬元交保,並須接受科技監控等限制措施。(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記者林東良/台南報導
被控涉嫌台鹽綠能公司採購與工程舞弊案的台鹽前董事長陳啓昱、台綠前總經理蘇坤煌,以及鴻暉公司負責人蘇俊仁等3人續押至1月28日,3名被告向台南地院聲請交保,合議庭26日審理後裁定,陳啓昱以新台幣1200萬元交保,蘇坤煌與蘇俊仁則各以700萬元交保,3人限制居住、出境出海,全數科技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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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地院合議庭26日裁定,陳啓昱以新台幣1200萬元交保,蘇坤煌與蘇俊仁則各以700萬元交保,同時諭知陳啓昱等3人禁止與證人接觸或有任何騷擾行為。
據了解,蘇坤煌與蘇俊仁的家屬已於26日下午向台南地院繳清700萬元保證金並完成交保程序;陳啓昱因交保金額較高,家屬表示將於27日上午到台南地院辦理交保程序。
台南地院指出,陳啓昱3人遭控違反證券交易法第171條多項罪名,包括加重使公司為不利益交易、加重特別背信等,法定本刑均在7年以上,屬重大經濟犯罪。蘇坤煌、蘇俊仁還涉及公司法、商業會計法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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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認為,即使3名被告對部分客觀事實予以承認,仍否認主觀犯意,與其他被告、證人之間的陳述亦存在矛盾,需進一步對質。全案待傳喚的證人多達86人,尚未互動詰問完畢,其中包含台鹽公司與台鹽綠能前任與現任人員、土地開發相關證人及共同被告。
2025年9月下旬,已遭羈押約11個月的陳啓昱曾一度獲准以600萬元交保,蘇坤煌與蘇俊仁則各以400萬元交保,並接受科技監控及限制出境出海等處分;但檢方不服提起抗告成功後,台南地院後來改裁定3人再度羈押。
由於續押期限將於2026年1月28日屆滿,陳啓昱等人分別向法院提出聲請交保請求,陳啓昱透過律師主張,已遭羈押1年多,庭訊階段已無太多證人需交互詰問,加上卷證繁多,持續羈押恐影響其防禦權行使,因而聲請交保。蘇坤煌與蘇俊仁則向法院表示,各自有疾病纏身,希望能交保在外接受妥善治療,合議庭審酌相關情狀後,裁定提高交保金額,陳啓昱1200萬元,並加重附帶限制居住、出境出海、科技監控等條件。蘇坤煌與蘇俊仁,裁定各以700萬元交保,並比照陳啓昱實施科技監控與相同限制條件。
台南地院指出,陳啓昱3人裁定交保,檢方仍可提起抗告;若被告等人無法完成交保程序,法院將自1月28日起,依法再延長羈押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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