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台版柬埔寨奪3命 黑心律師收778萬扯「是費用」遭判2年半

▲▼             。(AI協作圖/記者黃宥寧製作,經編輯審核)

▲收778萬泰達幣涉洗錢助詐團,台版柬埔寨案律師陳士綱一審宣判。(資料圖/記者黃宥寧攝)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從辯護到洩密!台版「柬埔寨奪3命」詐騙案牽出律師涉案!律師陳士綱因收受約24萬顆泰達幣、折合新台幣約778萬元,涉嫌洩密並協助處理詐騙集團不法金流遭起訴,全案自起訴至今歷經2年多審理,士院今(21)日作出一審判決,依洩密等罪,判處陳士綱有期徒刑2年6月。判決理由尚待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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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21)日宣判,陳士綱因犯非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判處有期徒刑7月;另再犯洗錢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併科罰金新台幣100萬元,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6月。

起訴指出,陳士綱為某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明知綽號「藍道」的杜承哲為台版柬埔寨詐騙集團幕後主嫌,仍受其委託,指派事務所受僱律師擔任同案被告辯護人,並介紹多名律師承接詐團成員案件。

陳士綱再透過事務所人員回報偵訊內容,包括被告是否認罪、有無供出上游等「偵查中應秘密事項」,並將相關資訊轉告給當時尚未到案的杜承哲,使其得以事先勾串共犯與證人,增加檢警查緝難度。

此外,陳明知杜承哲係以詐騙手法取得鉅額犯罪所得,仍收受多達24萬餘顆泰達幣作為報酬,並在「台版柬埔寨詐騙案」曝光後,迅速成立建設公司籌備處,將虛擬貨幣轉入公司帳戶,藉此掩飾、隱匿犯罪所得去向,涉犯洗錢防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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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查期間,陳士綱辯稱相關虛擬貨幣均屬「律師費」,否認洗錢與洩密犯行;惟檢方比對金流流向、事務所帳冊及收受時間點,認定其說法不足採信。

檢認為,陳士綱身為專業法律人士,明知杜承哲為詐騙集團幕後主嫌,仍將偵查中應保密內容洩漏給未到案被告,使其得以規避追緝、勾串證人,行為嚴重妨害刑事司法,且犯後否認犯行、毫無悔意,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本案源於詐騙集團以高薪工作為誘餌,囚禁、凌虐被害人的「台版柬埔寨詐騙案」。檢方於2022年發動第一波起訴後,持續追查幕後金流及協助者,並於2023年6月30日完成第二波偵結,將涉案律師、員警與詐團成員一併依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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