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男去年11月阿布達比遭拘捕 外交部:已於1/17抵台

▲▼外交部發言人兼公眾會執行長蕭光偉。(圖/記者詹詠淇攝)

▲外交部發言人兼公眾會執行長蕭光偉。(圖/記者詹詠淇攝)

記者詹詠淇/台北報導

雲林一對陳姓夫妻去年11月前往中東旅遊,在阿布達比轉機時,陳男突遭5名武裝人員帶走。外交部發言人蕭光偉今(20)日說明最新進展,阿聯檢方已經在今年1月8日解除陳姓國人的旅行禁令,陳先生也在1月17日搭機返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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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今(20)日舉行「單位主管例行新聞說明會」,由外交部發言人兼公眾會執行長蕭光偉主持,並由外交部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司副司長盧朝睿進行業務簡報。

蕭光偉表示,陳姓國人在去年11月24日在阿布達比機場遭當地警方拘捕,28日獲釋,經過其委任律師向當地檢方釐清當事人沒有涉及相關案件後,阿聯檢方已經在今年1月8日解除陳姓國人的旅行禁令,陳先生也在1月17日搭機返台。

針對外館協助部分,蕭光偉說明,我國駐杜拜辦事處從事發就立即在符合當地法令前提下,積極提供各項行政協助。例如持續陪同陳先生向阿布達比以及杜拜兩地的檢警單位釐清案情,安排會晤多位律師協助向阿聯政府提出解除旅行禁令的相關申請;另外也協助陪同就診、交通接送、短期住宿以及常備用藥、還有生活便餐等相關生活照料。

蕭光偉指出,駐處也在去年12月12日在阿布達比機場協助陳先生尋回所有個人行李。而在駐處協助下,當事人也在12月17日聘請律師辦理後續訴訟事宜。另外,由於阿布達比當局遺失當事人的護照,駐處在今年1月14日也協助陳先生取得護照遺失證明,以利其持憑駐處所核發的入國證明書離境。1月15日在駐處聯繫相關單位確認陳先生可以離境後,於1月16日晚間也送陳先生赴阿布達比機場搭機離境,並在1月17日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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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光偉強調,外交部十分重視國人旅外的權益,本案在協處過程當中,也都在符合當地法令的前提下,為國人爭取並維護最大的應有權益。

 

關鍵字: 外交部, 阿布達比